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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中公教育董秘、财总人均罚款50万 认了未申辩

时间:2022-04-28 08:28:15 | 来源:董秘学苑

中公教育(维权)4月27日晚间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距离事先告知书仅仅才过了3天,而距离立案调查仅仅过了4个月,这程序走得太快了。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主要违法违规内容为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未进行披露和审议。

具体来看,以下这5家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1、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中公教育时任董事石磊安排他人收购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冠诚)全部股权,收购资金来自于中公教育董事长李永新和中公教育法定代表人、时任总经理、董事王振东。

2、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7月,石磊好友赵某通过股权收购形式取得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创晟)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石磊安排提供北京创晟日常运营资金。

3、上海贝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井开区理享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石磊安排他人成立上海贝丁、上海贝丁设立子公司吉安理享学,2家公司成立资金均来源于李永新。

4、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石磊安排他人成立辽宁瀚辉,并着手启动项目工程建设。辽宁瀚辉土地使用权购置款等项目启动资金由石磊安排提供,资金来源为李永新等人。

以上5家公司实质上受石磊直接控制,石磊作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所以以上5家公司都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2020年2月26日,中公教育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3.83亿元购买陕西冠诚持有的冠诚•九鼎国际1号楼资产,并称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情况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2019-2020年,中公教育2家子公司与北京创晟共计签订7份各地分校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合同价款合计4.04亿元。

2019年7月、2020年2月,北京中公先后与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签订协议,约定由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为中公教育学员提供教育消费贷款,北京中公在收到教育消费贷款后向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支付服务费。其中 2019年北京中公共计支付服务费3459万元,2020年共计支付服务费 2.11亿元。

2020年1月,中公教育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中公未来学习城项目的议案》,决定由北京中公与辽宁瀚辉合作开发辽宁未来学习城项目,北京中公投入2亿元建设施工款。

综上,中公教育及其子公司北京中公、中成置地与关联方陕西冠诚、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之间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共计12.32亿元。

定责上:

1、董事石磊作为主要操作者,罚款200万元。

2、董事长李永新授权石磊办事,并提供资金,罚款200万元。

3、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振东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为石磊开展关联交易事项提供资金支持,默许石磊利用中公教育人事、财务人员为相关关联方提供便利。罚款100万元。

4、罗雪作为财务总监,分管财务部门,知悉所管理部门财务人员为石磊从事关联交易提供便利。罚款50万元。

5、董事会秘书桂红植,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其在参与审议部分关联交易时未尽勤勉尽责义务。罚款50万元。

以上相关责任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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