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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见等多家公司拉响退市警报!

时间:2022-05-06 08:25:05 | 来源:中国基金报

原标题 多家公司拉响退市警报!

节后开市第一天,多家公司拉响退市警报。

*ST易见(维权)涉嫌多项违法事实

存在强制退市风险

5月5日,*ST易见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多家公司拉响退市警报

5月4日以来,已经有包括*ST金刚(维权)、*ST当代、*ST丹邦(维权)在内的十余家公司发布了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均表示公司股票将停牌,随后可能被终止上市。

4月29日,还有*ST中天(维权)、*ST海医、*ST游久、*ST西水、*ST数知(维权)、*ST网力(维权)、*ST聚龙(维权)等一大批公司公告,收到沪深交易所监管工作函或告知书。股票已经触发退市,将要被停牌,等待交易所决定退市。

5月5日晚间,*ST晨鑫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第151号)。其中指出,2021年3月20日,*ST晨鑫因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月30日,*ST晨鑫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9682.4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677.72万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ST晨鑫股票已于2022年5月5日起停牌。后续,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此外,*ST丹邦也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第<149>号)。其中表示,2021年4月30日,因*ST丹邦2020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ST丹邦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ST丹邦将于2022年5月5日起停牌。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核,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与此同时,*ST猛狮同样是在年报披露期的最后一天,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月30日,*ST猛狮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ST猛狮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目前,*ST猛狮公司股票已停牌。

60家公司被“披星戴帽”

随着年报披露完毕,超30家上市公司将被“披星戴帽”。数据显示,4月份以来,已经有60家公司被ST.其中不乏苏宁易购、中信国安等百亿市值的企业。

从被实施ST的原因来看,大部分为公司在年度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等。

例如苏宁易购,因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而中信国安,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连续三年扣非后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2.79亿元、-27.19亿元、-14.76亿元,将于5月5日停牌一天,5月6日股票简称变更为“ST国安(维权)”。

近年来,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常态化退市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退市情形更加健全,退市效率大幅提升。为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据了解,《意见》立足于落实证券法基本要求,更好保障常态化退市平稳实施,依托现有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退市板块,按照“顺畅衔接、适度监管、防范风险、形成合力”的原则,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堵点、风险点进行优化完善。

《退市意见》的出台,是为了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即在“拓宽入口”的同时“拓宽出口”,加速上市公司“有进有出,能进能出”,提高证券交易市场的优胜劣汰程度。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持续完善有关的自律规则,切实发挥退市板块制度功能,保护投资者基本权利,确保退市制度平稳实施,推动形成“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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