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治邦
新力金融(600318.SH)终止重组比克动力已经引发连锁反应。
长信科技(300088.SZ)4月17日晚间披露了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指出因新力金融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比克电池所持比克动力股份权利受限未得到化解,因此业绩补偿对应的股权划转未能完成。另外,之所以未采取手段向比克动力追偿,主要是由于如采取较为极端的司法强制手段向比克动力追偿,预计最终能够实际获得的补偿非常有限,也将极大地损害作为股东的长信科技的利益。
根据2016年的增资扩股协议,比克动力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70,000万元、120,000万元。如比克动力2016年度、 2017年度、2018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数,则比克电池及比克动力应向长信科技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因比克动力未能完成2018年的业绩承诺,比克电池及比克动力尚欠长信科技10,752.0845万元的业绩补偿款。
从长信科技此次披露的关注函回复公告来看,长信科技本寄希望借着新力金融的收购来追偿到业绩补偿款。经双方协商,公司与比克电池签署《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比克电池将其持有的1.048984%比克动力股权转让给长信科技,从而实现长信科技应付比克电池的股权转让款与比克电池应付长信科技的业绩补偿款进行抵消。不过,因新力金融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比克电池所持比克动力股权权利受限未得到化解,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完成。
需要指出的是,截至2021年底,比克电池持有的比克动力29.1434%股权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上述股权也均处于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且为轮候冻结。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长信科技在关注函里,也透露了新力金融终止收购比克动力的部分原因。公司在公告里指出,在新力金融对比克动力重组期间,比克动力及比克电池与相关债务人及股东展开积极沟通,但由于本次重组已于4月1日终止,其中终止原因之一为比克动力股权质押、冻结的解决方案在时间上不能满足重组要求。
长信科技的关注函回复公告还进一步透露了比克动力当前的财务状况。比克动力最近两年及一期即2019 年、2020年、2021年 1-9 月份对应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83 亿元、15.64亿元和16.90亿元,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分别为-76,798.44 万元、-100,092.20万元和-736.28万元。
那么,长信科技为何未直接采取司法手段向比克动力来追偿业绩补偿款?长信科技在关注函里指出,比克动力尚有大量未清偿债务及未决诉讼,因而比克动力仍缺乏补偿能力。且比克动力、比克电池为共同业绩补偿方,而长信科技持有比克动力11.64%的股权,比克动力是长信科技的重要参股子公司。在此情形下,长信科技向比克电池追偿更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目前来看,在比克动力陷入经营困境,且比克电池缺乏偿还能力的情形下,长信科技要想拿到业绩补偿仍显得较为渺茫。另外,在比克动力证券化之路再次终止的情况下,长信科技当初为增资入股比克动力所耗费的8亿元,未来的退出之路或也变得较为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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