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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 | 出售银行卡“躺平”赚钱很容易?这可能触及刑法!

时间:2022-03-24 18:23:29 | 来源:市场资讯

 “收购银行卡!帮忙转转钱,轻松月入万,有需要的微我。”“裸贷都是骗子!需要钱找我,转5万给1000,完全不违法”……目前不少网络平台中存在所谓的“收卡商”,只要投资者自愿出售银行卡、身份证、绑定手机号就能赚钱,可以说是完全的“躺赢”模式。不过,这种赚钱方式看似简单,很可能已经触及法律底线!

根据央广网河南分网报道,25岁的魏某泽欠下六七万外债,无力偿还。其朋友崔某以帮助其申请公司贷款为由,购买魏某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U盾及身份证照片,一套1500元。魏某泽觉得这是“无本买卖”,就凑齐了两套“四件套”卖给了崔某。结果,这些卡转移的资金涉嫌参与赌博平台资金转移,魏某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执行逮捕。

除了利用银行卡转移资金,还有“银行卡跑分”的形式,即持卡人利用自己的信用卡收款码替别人代为收款赚取佣金,可以是POS机刷卡也可以是通过扫码收款。一般佣金在2%左右。这样的行为同样有可能触及洗钱罪。

洗钱是指将特定犯罪行为的财产所得和财产用途进行掩盖,意图使特定犯罪行为在表面上具有无处罚性或具有轻微处罚性或者意图使犯罪财产所得和财产用途及其来源难以追缴的行为。一言以蔽之,洗钱就是通过掩盖与犯罪活动相关的财产来逃避处罚的行为。

经济高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洗钱”活动变得越来越猖狂。为打击洗钱行为,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洗钱罪主要进行了三点修改

第一,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行为明确为犯罪,删除了主观和客观要件“明知”、“协助”的表述。即将原来的“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修改为“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第二,修改了资金跨境的措辞。即将“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修改为“跨境转移资产的”。

第三,修改了犯罪刑罚,取消原来规定判处罚金在“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的比例限制。即将原来“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修改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东方小红A

那么,作为普通投资者的我们,应该如何远离“洗钱”行为呢?

    东方小红B

小红认为,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对自身信息进行全面的防护。

第一,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身份识别。

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姓名、职业、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如实回答金融机构的提问等。

第二,做好自身信息防护。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手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各种金融账号;不要用自己的账号为他人提现等。

面对洗钱行为,大家在保护好自身信息的同时,可以积极举报相关的洗钱行为,为维护社会经济安全稳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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