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股票网 - 股票资讯综合门户

您的位置:首页 >理财 >

北特科技虚假陈述案新进展! 一股民欲索赔19万元

时间:2022-03-17 11:22:43 | 来源:市场资讯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2年3月16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上海北特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代码:603009)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最新进展,原告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已代理首批北特科技股民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索赔金额约19万元,目前正在等待受理阶段。

案情回溯,2021年12月23日晚,北特科技发布《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上海证监局查明,北特科技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系北特科技全资子公司)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多计收入、销售费用(索赔费)跨期确认、外协加工费跨期确认等行为,导致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1277.36 万元,占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利润总额(5405.62万元)的23.63%。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此外,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靳坤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北特科技索赔案。”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暂定: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北特科技股票,并在2021年4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北特科技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对账单原件(从2019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维权)、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福利来了!低位布局良机,送你十大金股!点击查看>>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