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2日,*ST德威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18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2,000万元现金收购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剩余40%股权(公司此前已收购和时利60%股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款68,581,360.8元,公司持有和时利68.47%的股权。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项,同时公司需向主管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和时利剩余股权过户及完成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因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未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责任,可能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后续公司可能存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ST德威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12月3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7月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ST德威的具体违规情况,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1、关联关系情况;2、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3、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决定: 一、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周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其中对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50万罚款,对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罚款。三、对陆仁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9月22日,*ST德威收盘价为2.86元。另从“天眼查APP”了解到,*ST德威目前司法风险443条,经营风险90条。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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