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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ETF两周岁:投资浙江“专精特新”

时间:2021-09-17 09:22:22 | 来源:市场资讯

2021

凤凰ETF两周岁

投资浙江“专精特新”

近期市场热议“专精特新”,很多优秀的中小上市企业被陆续发掘。数据显示,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浙江省拥有最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且,在“凤凰行动”计划的助推下,浙江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凤凰ETF将携手投资者把握浙江企业高质量成长带来的投资机会。

“专精特新”的浙江企业

#01

什么是“专精特新”?

它们往往专注于细分市场,是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工信部在2019-2021年公布了三批共近5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其中有超过300家为A股上市公司。

截至今年7月中旬,共有162家浙江企业入围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今年7月底,工信部公布了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浙江又有308家企业入围,数量居全国第一。

#02

为什么浙江省拥有那么多

专精特新“小巨人”?

众所周知,浙江是全国中小企业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在机械加工、电气、装备制造、化学制品等领域积淀深厚,在这些领域中的元器件、关键零部件、配套产品等方面有产业优势,产业根基深厚,产业土壤肥沃,是专精特新“小巨人”成长的沃土。

浙江坚持不懈贯彻“八八战略”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早在2006年,就提出中小企业“七化战略”,即专业化、精细化、高新化、集约化、信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将之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思路。在国家提出“专精特新”概念后,浙江出台文件迅速部署落实。浙江中小企业基数大,为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提供了深厚的土壤。从2012年开始,浙江省连续出台重磅文件,拿出针对性强的措施,通过瞄准打造隐形冠军,鼓励、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2017年,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推进中小微企业主动适应和引领发展新常态,对标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对于加快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03

浙江“专精特新”成绩斐然

中小微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初至2020年底,浙江省470家“小巨人”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平均达4.9%,有效发明专利累计6460个、获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1299个、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183个。此外,2020年470家浙江“小巨人”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平均增长22.42%,远高于规模以上平均水平,其中181家企业增长达到20%以上,部分企业业绩成倍增长,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以上数据内容来源于新华网

 凤凰行动助力浙企“专精特新”

2017年10月,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八八战略”为总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金融强省建设目标,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并购重组为手段,提升上市公司发展水平,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提高核心竞争力。

2021年3月,在成功实施“凤凰行动”计划1.0的经验基础上,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通过“雏鹰”企业成长、“雄鹰”企业壮大,实现更多企业成为“金凤凰”,推动我省成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要策源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试验区。

“凤凰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成果显著。截至2021年8月15日,浙江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突破640家(全国第二,仅次于广东),其中A股上市公司市值合计近7万亿,H股上市公司市值合计5.7万亿。浙江A股及H股上市公司中,市值在1000亿以上的共16家,500-1000亿市值的上市公司27家,100-500亿市值的上市公司137家。

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特别指出:

积极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作用。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普惠服务体系和规范培育治理体系,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雏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挖掘区域性股权市场拥有的创投公司、证券公司、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会员优势,为挂牌企业提供上市前的规范辅导服务。

在“凤凰行动”服务的上市公司中,新兴产业占据了主要多数,包括新能源、数字经济、电子、医药、高端装备等产业。其中新能源产业覆盖了多家新能车、光伏等优质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数字经济覆盖了私域电商、新零售、线上娱乐等新生业态。电子涵盖了5G、新能源车用电子等引领需求复苏、加速国产替代的细分行业龙头。医药产业包含了创新药研发、连锁医疗服务等引领健康消费升级的细分赛道。高端装备涵盖了持续高景气的半导体、锂电、光伏设备等先进制造行业。

 凤凰ETF共享浙企高质量成长

如何把握“专精特新”投资机会?

我们认为,选择专精特新企业较多的经济区域,并在其中精选高质量成长企业,是不错的投资策略。

1、浙江拥有最多“小巨人”,中证浙企综指是优选样本空间

工信部在2019-2021年公布了三批共近5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其中浙江省共计有470家企业入围,总数量居全国第一。投资高质量成长企业首选浙江。

中证浙江企业综合指数(简称“中证浙企综指”,也是凤凰50指数的样本空间),成份股几乎涵盖了所有注册地在浙江省的A股上市公司,也基本覆盖了所有上市的专精特新浙江企业。中证浙企综指是筛选高质量成长股的非常好的样本空间。

表1:中证浙企综指“专精特新”成份股

数据来源:WIND,浙商资管

图表说明:1)中证浙企综指成份股中“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及主要财务特征。2)总市值数据截至2021年9月10日,其他数据采用相应的最新财报数据。3)中证浙企综指是凤凰50指数的样本空间。

2、凤凰ETF的诞生和业绩表现

2018年11月,浙商资管和中证指数公司联合编制并发布“中证浙江凤凰行动50指数”(指数代码:930758)。依托凤凰50指数,浙商资管于2019年8月推出浙商之江凤凰ETF(基金代码:512190)及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7431),成为市场上首只“凤凰行动”代言产品。凤凰ETF及联接基金为投资者提供了分享浙江企业高质量成长带来的投资机会,同时也更好地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浙江本土企业做大做强。

凤凰50指数定位于寻找浙江省内各行业真龙头、真成长,从沪深两地上市的浙江省上市公司中选取50只“增速快、分红高、估值低”的股票作为样本,采用自由流通市值加权,以反映浙江省内最具活力的各类行业或子行业龙头公司表现。

该指数自基期以来累计涨幅超过5倍,在今年震荡市的大环境下,凤凰50指数迎难而上取得超过30%的正回报(截至9月15日)。相应的,之江凤凰ETF自成立以来累计上涨91.3%,今年以来上涨33.5%(截至9月15日)。

浙商资管发行成立的凤凰50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从而方便场外投资者投资凤凰50指数。联接基金自成立以来累计上涨75%,今年以来上涨29.7%(截至9月15日)。

表2:凤凰50指数及相关产品表现

数据来源:WIND,浙商资管

图表说明:1)业绩数据均截至2021年9月15日。2)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联接基金方便场外投资者投资凤凰50指数。3)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3、凤凰ETF把握浙企高质量成长投资机会

凤凰50指数在最具有高质量成长属性的经济区域内精选个股,为投资者提供分享浙企“专精特新”发展带来的投资机会。凤凰50指数所基于的中证浙企综指,是筛选高质量成长股的非常好的样本空间。

从选股风格上看,凤凰50指数兼顾价值与成长,追求攻守平衡的投资表现。浙商资管公募权益主动量化投资团队通过基于估值、成长和质量等三个因子的基本面量化模型,精选高质量浙企,打造具有代表性的Smart-Beta(聪明)指数。

专精特新“小巨人”们通常具有成长快、盈利高、创新力强等特点。从凤凰50指数成份股的主要财务特征来看,成份公司同样具备盈利质量比较高、营业收入增长快等特点。此外,指数成份股每半年调整一次,定期吐故纳新,维持投资性价比更高的持仓组合。

综上所述,布局凤凰50指数产品(凤凰ETF及联接基金)是分享浙企高质量成长的不错投资策略。

表3:凤凰50指数前十大权重股

数据来源:WIND,浙商资管

图表说明:1)凤凰50指数前十大权重股及主要财务特征。2)总市值数据截至2021年9月10日,其他数据采用相应的最新财报数据。3)凤凰50指数成份股也表现出盈利质量比较高、营业收入增长快等特点。

图1:凤凰50ETF联接基金成立以来净值表现

资料来源:WIND,浙商资管

图表说明:1)凤凰50ETF联接基金自2019年7月31日成立至2021年9月15日净值表现(黑线)。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走势表现(黄线)。3)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法、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得出结论,研究过程及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在任何情况下,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买卖个股或基金的建议依据,特此声明。浙商资管承诺作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基金、集合计划过去业绩表现不预示本基金将来投资结果,也不构成任何业绩表现的保证。此文件不应被接收者作为其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或本公司的相关部门、雇员不对任何人使用此报告内容的行为或由此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前,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需谨慎。本文件的知识产权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浙商资管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本产品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销售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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