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股市操纵大案告破!
“牛散”通过中介与黑嘴团伙勾结,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只股票,反向卖出金额多达20余亿元、非法获利超2亿元。9月1日,深圳证监局网站披露了一起”抢帽子“操纵股票案。
值得注意的是,“抢帽子”、充当股市”黑嘴“操纵股票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在证券市场并不少见,而监管层一直对相关行为严厉打击。
又一股市操纵大案告破: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股
根据深圳证监局1日消息,近日,深圳证监局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查办一起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大案,一举将位于广东、湖北、河南等地的14名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获归案,其中7人已被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该案主犯“牛散”系惯犯,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通过几名中介与多个黑嘴团伙勾结,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只股票,其反向卖出金额多达20余亿元、非法获利超2亿元,涉嫌构成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犯罪。
本案是由深圳证监局开展初步调查,调查人员在不惊动嫌疑人的情况下,先后向媒体爆料人、腾讯、抖音、通信运营商、中证数据、相关银行等多家单位调取资料并深入分析,发现了明确犯罪线索。经深圳证监局主动提请,2021年5月本案转为情报导侦案件。深圳证监局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安机关联合研判、联合办案,用时两个月就成功侦破,促进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深圳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本案相关工作,始终将恶性操纵市场作为监管执法打击的重点,不断优化办案策略,切实提高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效能。
操纵股票行为屡被严厉打击 证监会刚披露一起案件当事人被罚没1.1亿元
实际上,对于类似上述的操纵股票行为,监管层一直保持严厉打击态度,操纵股票行为也屡被重罚。就在近日,证监会刚披露一起案件,当事人因操纵股价,被罚没高达1.1亿元。
证监会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当事人高鹏控制使用“曾某兰”万和证券账户、“江某狮”万和证券账户、“郑某玉”万和证券账户、“郑某丽”万和证券账户等23个证券账户(简称账户组)。
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6月13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高鹏控制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操纵“福建金森”股价,获利5509.4万元。
操纵期间内,涉案账户组期初无持股,期间累计买入“福建金森”68,377,748股,买入金额1,318,595,016.6元,累计卖出“福建金森”66,983,591股,卖出金额1,353,941,194.43元,截至2019年6月13日仍持股1,394,157股。
具体来说,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情况,操纵期间内共有162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在其中159个交易日交易了“福建金森”,占可交易总天数的98%。其中,涉案账户组单日成交量占该股当日市场成交量大于等于10%的有86个交易日,大于等于15%的有58个交易日,大于等于20%的有36个交易日,大于等于30%的有15个交易日,单日最高成交占比为47.7%,涉案账户组交易“福建金森”期间日均成交占比为12.9%。操纵期间内,涉案账户组有98个交易日申买量占该股当日市场申买量排名第一,占所有交易日的60.5%,有75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占所有交易日的46.3%。
涉案账户组在连续交易期间的多个时段交易占比指标较高,其在48个时段内达到连续十个交易日平均成交占比超过20%。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2月4日,涉案账户组在连续27个交易日交易“福建金森”,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为20%;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8日,涉案账户组在连续24个交易日交易“福建金森”,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为20.2%。
从交易行为、持仓变动、股价走势的情况看,高鹏控制涉案账户组的操纵行为,可分为建仓拉抬、拉高卖出、迅速出货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建仓拉抬阶段。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2月10日,涉案账户组迅速建仓买入,交易以净买入为主,由持股为0增加至持股988.42万股。期间,该股股价由11.49元拉抬至16.53元,涨幅43.86%。
第二阶段为拉高卖出阶段。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涉案账户组买卖交替、伴随对倒行为,通过高价买入行为拉抬股价并反向交易出货。期间,该股股价由17.11元上涨至24.62元,涨幅43.89%;期间股价最高涨至25.26元,最大涨幅为47.63%。账户组总体持仓量缓慢下降,持股数量由988.42万股减少至613.31万股。
第三阶段为迅速出货阶段。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6月13日,账户组在本阶段初期4月19日单日集中净卖出268.58万股,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的25.51%。此后账户组交易量减少,并在最后四个交易日迅速卖出226.69万股。本阶段,涉案账户组以卖出委托为主,同时伴有部分买入行为,持股数量从613.31万股减少至139.41万股,该股股价由24.62元下跌至15.60元,跌幅36.64%。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高鹏55,094,244.94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55,094,244.94元罚款,据此计算,罚没款合计达到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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