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2021-036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廖美惠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廖美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廖美惠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至公告日,廖美惠女士通过Intro-Wealth Partners Co.Ltd.间接持有公司0.0362%的股份。廖美惠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签署的各项承诺书。
廖美惠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期间,认真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廖美惠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林昌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向书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止至公告日,向书贤先生通过Intro-Wealth Partners Co.Ltd.间接持有公司0.015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根据对财务总监候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财务总监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且我们认为其能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向书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向书贤先生,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政治大学商学院经营管理硕士毕业。2001年7月至2003年6月任无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处副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05年5月任精碟科技(股)公司会计部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任车王电子(股)公司营运处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无敌科技(股)公司经营稽核长。2011年2月至今任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兼资讯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