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基金重仓“17新华联控MTN001”:买了6个亿却要不回来,告上法庭后二审胜诉
原创每经记者理财不二牛
近日,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金信基金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在于2017年金信华夏1号资管计划买了“17新华联控MTN001”债券达6亿元,2020年因新华联公司出现偿付危机,金信基金要求对方提前偿还本金及利息,但新华联公司认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附赎回选择权,公司已按照规定不行使赎回权,因此暂不考虑提前偿还债券本息。
金信公司在将新华联公司告上法庭后,一审法院认为,针对本次永续债,新华联公司行使了递延支付利息和不行使债券赎回权的权利,对此金信基金在购买债券时应当知悉,新华联公司的行为不存在违约,并驳回了金信基金的诉讼请求。
不过,据记者最新了解,金信基金在一审过后又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判定金信基金胜诉。
买了6个亿的“17新华联控MTN001”
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4月,金信基金旗下的金信华夏1号资管计划(以下简称金信1号)买入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公司)发行的“17新华联控MTN001”债券,该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金信1号持有6.01亿元,占比高达60.1%,据记者了解,该产品实质上是一只专户的通道产品。
2020年3月6日,新华联公司的上市子公司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中期票据未按期兑付的公告》,公告显示,新华联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即15新华联控MTN001,截至到期兑付日终,未能按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3月11日,新华联公司发布公告,“15新华联控MTN001”的违约导致“19新华联控SCP002”、“19新华联控SCP003”交叉违约。评级机构先是将新华联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从AA+下降为A+,此后又调整为C,另外将15新华联控MTN001、16新华债、17新华联控MTN001、18新华联控MTN001及19新华联控MTN001的信用等级调整为CC。
同期,金信基金向新华联公司发函,要求如期赎回“17新华联控MTN001”,2020年4月,“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了要求新华联公司提供增信措施并提前清偿“17新华联控MTN001”债券本息的议案。
不过2020年5月,新华联公司明确表示暂不考虑增加增信措施且暂不考虑提前清偿17新华联控MTN001债券本息。
而金信基金也将新华联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新华联公司偿还6.01亿元的本金及相关利息,值得一提的是,到了庭审时,金信基金主张的债券本息已经有所变化,要求偿还的本金从6.01亿元变更为5.37亿元。
一审被驳回,二审胜诉
金信基金认为,新华联公司作为“17新华联控MTN001”债券的发行人,本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但新华联公司的履约能力、偿债能力在合同签订后已明显下降,并预计无法在17新华联控MTN001债券到期后足额赎回,致使金信基金不能实现债券交易取得对价的合同目的,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
经过一审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本案涉及新华联公司于2017年3月发行的《17新华联控MTN001》三年期债券,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该永续债存在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永续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二是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该期永续票据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者获得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得利息,由此也会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审法院还表示,新华联公司在2020年3月债券到期时,行使了递延支付利息和不行使债券赎回权的权利,虽然新华联公司经评估机构评估,主体信用评级已下调至C级,且新华联公司又涉及多起诉讼,但综合考虑《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及2020年2月份发生的疫情,对新华联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等因素,本案所涉债券不予赎回为宜。
综上,一审法院驳回了金信基金公司的诉讼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5月时,金信基金还曾就债券交易纠纷,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其申请冻结新华联公司所持有的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00万股股份,以及申请冻结新华联公司所持有的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出资额43706万元的股权。
而据记者最新了解,在一审被驳回之后,金信基金又再次提起了诉讼,在二审判决中,法院支持了金信基金的部分上诉请求,撤销了一审的民事判决,并确认金信基金与新华联公司就2017第一期中期票据达成的债券合同已于2020年8月19日解除。新华联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5.37亿本金及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