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平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吕峰先生,财务总监余正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1.董事、总经理高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高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高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高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及总经理的聘任工作。在新的总经理到任之前,由公司副总经理牛国君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就高平先生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
1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2. 职工代表董事吕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辞职后,吕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吕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吕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选举新任董事的工作。
3. 财务总监余正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余正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余正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余正春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在新的财务总监到任之前,由公司副总经理明旭东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高平先生、吕峰先生、余正春先生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及董事会对高平先生、吕峰先生、余正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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