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新2月28日晚公告,公司实控人江珍慧于2020年12月24日被浙江省台州海关缉私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21年1月29日,经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曾经是国内优秀的智能电子产品原始设计与研发制造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ST中新一步一步走向泥潭:上市之后,公司并没有给股东带来回报,反而被证监会调查,诉讼缠身;因为违规占用资金且未及时披露业绩预亏公告被公开谴责;如今实控人又被批捕。目前,*ST中新仍处于停产状态,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商业模式简单毛利率低
*ST中新巅峰时是全球第五大TV代工厂,单月出货量甚至曾超过行业龙头富士康、高创,更长年位居浙江省台州市出口额第一名。2015年12月22日,公司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发行价10.52元/股,募资净额4.84亿元。
公司商业模式很简单,从上游供应商那边拿到关键原材料(主要是面板)后,依托自身的成本优势为下游的品牌商和零售商代工制造,主要产品是电视,其次是笔记本电脑和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公司产品大部分出口,主要是发达国家市场,其次是国内市场。
2013年之前,公司定位于ODM(原始设计制造商)模式服务于海外品牌商。2013年之后,公司开始开拓国内市场,2016年与海尔、TCL合作开发项目。除电视外,公司还进入平板电脑、笔记本领域。
公司在产业链中处于劣势地位,一方面上游的成本不可控,另一方面公司客户结构相对简单,经营状况易受大客户订单波动影响。由于两头受挤压,公司毛利率并不高,且逐年走低,至2018年末公司毛利率仅为8.47%。
*ST中新盈利能力不佳。2015年,公司净利润为1.079亿元,同比增长5.15%。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1.176亿元,同比增长8.98%;2017年,公司净利润为1.46亿元,同比增长24.17%。2018年,公司出现上市以来第一次亏损,亏损7847万元。
公司风控也出现严重问题。2019年5月,公司股票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行为被ST,业绩更是“爆雷”,2019年巨亏19.52亿元。
2020年公司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又从“ST中新”变更为“*ST中新”。公司预计,2020年亏损6亿元至7亿元。
从上市到披星戴帽,再到如今面临退市,只用了不到5年时间,令众多投资者失望。
一边减持一边圈钱
上市刚满一年,股东便迫不及待减持。2016年12月,浙江浙商长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2016年12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进行减持,拟减持不超过11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75%。
2017年6月,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续减持84万股、65万股、110万股,交易均价为17.18元/股。同年8月又进行大宗交易,成交均价为14.84元/股,成交量为160万股,成交金额为2374万元。
股东一边在减持,公司却开始增发募集资金。2017年12月,公司计划募集12.64亿元用于年产1200万台平板电视项目。
彼时公司声称,虽然公司于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新建400万台平板电视项目,并新建了生产基地,引进智能生产设备,但由于近年来公司业务增长较快,现有的生产场所已经无法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订单水平。
一个月后,2018年1月,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继续减持,减持股数不超过43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43%。
2018年6月15日,公司股价开始暴跌。股价下跌,公司业绩下滑,又带来质押风险。至2019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97%。实控人之一陈德松无力回购质押股份,并涉及质押纠纷,其所持2165万股被司法机关冻结。
5年时间,公司股价暴跌95%,2021年2月26日报收2.46元/股,市值仅为7.38亿元。
屋漏偏逢连夜雨
上市才3个多月,2016年3月30日,公司涉及一起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426.6万元。这只是第一张“多米诺骨牌”,随后几年,“潘多拉”盒子打开了,公司一步一步走向泥潭。
更多的诉讼出现在2020年。当年4月30日,公司公告涉及77起诉讼仲裁事件,涉案金额合计5.046亿元。几天后,公司又公告涉及51起诉讼仲裁事件,涉案金额合计9.009亿元。
2020年6月,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6月8日晚,上交所披露纪律处分决定,经上交所查明,*ST中新及相关责任主体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多起违规事项。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占用专项说明显示,公司在未经正常审批程序、无实际采购合同及未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劳务公司及部分个人,且供应商、劳务公司及部分个人将收到的资金又划转给公司控股股东中新集团、关联方中新国贸、浙江新世纪,造成大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金共计10.07亿元。
未及时披露业绩预亏公告。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明确市场预期,迟至2019年4月29日才披露业绩预亏公告,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严重滞后。
对此,上交所对公司、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中新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时任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江珍慧,时任财务总监姚仁健、许俊飞予以公开谴责。
截至2月28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接管了中新产业集团并代行其职责,目前正推进拍卖股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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