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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敲诈上市公司高管:4人“中招”转账 成都先导董事长报案

时间:2021-02-22 18:33:07 |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假记者敲诈上市公司高管:4人“中招”转账,成都先导董事长报案

来源:和讯

近年来,监管部门已多次出手整治“假记者”敲诈案。

2月22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成都双流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宣判了一起假记者敲诈案,新上市的4家A股公司高管“中招”,被敲诈134万元。

根据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3月底至4月中旬期间,被告人符某青以敲诈勒索钱财为目的,搜集上市公司高管信息(包括姓名、地址、人员照片等)并制作敲诈勒索信件200封。

信件内容声称掌握被敲诈勒索对象的私人秘密,并以此要挟被敲诈勒索对象向其持有的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或35.2万元。2020年4月12日9时许,被告人符某青驾车至湖南省岳阳市邮局火车站支局将上述200封敲诈勒索信件同时投递邮寄。

投递一周后,多家上市公司高管陆续收到敲诈勒索信件,符某青成功从奥普家居、泰林生物、广大特材、瑞玛工业4家上市公司高管分别敲诈33.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被害公司均是2020年初上市的A股企业。2020年4月16日,成都先导公司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在上市次日,董事长李某即收到敲诈信件。事后,李某未向符某青转账,于4月23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具体敲诈情况如下:

2020年4月15日,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被害人吴某收到被告人符某青邮寄的敲诈勒索信件,要挟其向刘某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同年4月17日,被害人吴某向被告人符某青指定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

2020年4月17日,浙江泰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害人叶某收到被告人符某青邮寄的敲诈勒索信件,要挟其向刘某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同年4月22日,被害人叶某向被告人符某青指定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

2020年4月18日,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害人徐某收到被告人符某青邮寄的敲诈勒索信件,要挟其向刘某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当日,被害人徐某委托秘书钱某向被告人符某青指定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

2020年4月21日,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害人陈某1收到被告人符某青邮寄的敲诈勒索信件,要挟其向刘某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当日,被害人陈某1委托其姐姐陈某2向被告人符某青指定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

2020年4月17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害人李某收到被告人符某青邮寄的敲诈勒索信件,要挟其向刘某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5.2万元。同年4月23日,被害人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未转账。

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符某青于2020年4月2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民警挡获被告人符某青后,从其住处查获手机1部、笔记本电脑1台、U盘1个、银行卡5张。

法院认为,被告人符某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新闻记者以揭露他人隐私的方式敲诈勒索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指出,鉴于被告人符某青敲诈勒索被害人李某人民币35.2万元,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其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且均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犯罪既遂酌情从重处罚。

成都双流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符某青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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