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点评重组管理新规实施:提升A股长期投资价值
证监会于2019年6月20日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并予以实施。与上一版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包括:简化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限缩短至36个月、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明确科创板并购重组监管规则衔接等。
我们认为新版《重组办法》的发布,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有利于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短板,也有利于推动长期资金持续入市,有助于发挥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在上一轮牛市中,某些上市公司存在高溢价收购、盲目跨界重组的问题,推高了资本市场风险,扭曲了参与者的投资理念。在上述背景下,2016年9月证监会发布修订《重组办法》(即上一次修订),对借壳重组进行限制。在经历了三年的严格监管以及金融去杠杆,市场风险大幅降低,投资者回归理性。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化以及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上市公司对于突破传统主业增长瓶颈、为股东创造新利润点的需求愈发强烈,本次《重组办法》的修订应运而生。
首先,创业板首次允许借壳上市,有利于提升创业板公司质量,对科技类、创新类企业形成利好,板块方面建议关注TMT、先进制造、医药、电新等板块;指数方面,相比于上证50和沪深300,建议关注以中小市值为主,汇聚较多科技创新类龙头的中证500指数。其次,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降低了重组企业的经营负担,引导资金流入企业,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对于在银行端融资难的中小民营企业有实质性利好。再次,《重组办法》新增业绩承诺的条款,敦促重组的交易对方如实汇报企业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另外,科创板与注册制的推进,以及IPO上市财务门槛的下降,“壳资源”的炒作价值已经大幅降低。未来证监会也会继续严格规范重组上市行为,持续从严监管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乱象,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短期来看,新版《重组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投资者信心、提振深化改革预期、提升市场情绪与风险偏好,有助A股反弹;在当前机构和散户资金都抱团“核心资产”的逻辑下,特别有助于基本面不错而历史估值仍处于偏低区域中小市值成长股的反弹,以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为代表,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其整体市盈率24.32倍,位于过去5年12.00%的分位点。中长期来看,经营不善的公司或将迎来“换血”,A股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也随之提高,将吸引更多资金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