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东华科技9月6日晚间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5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9%,授予价格为每股3.79元。本计划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通过后,公司方可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并予以实施。
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批次解除限售,每批次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为:(1)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2)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3)2020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5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4)2020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ΔEVA大于零。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为:(1)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2%;(2)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3)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5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4)2021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ΔEVA大于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为:(1)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5%;(2)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3)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5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4)2022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ΔEVA大于零。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为:(1)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2)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3)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5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4)2023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ΔEVA大于零。(胡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