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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网通信”事未了 宏达新材再陷控股权转让疑云 监管:董事长失联影响几何?

时间:2021-08-17 10:22:41 |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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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郭净净

宏达新材(002211.SZ)的危机进一步加深。

8月16日,宏达新材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鸿孜”)近日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苏11执171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

据此,上海鸿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执行司法拍卖、变卖的数量为8766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宏达新材同时坦言,若上海鸿孜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根据上海鸿孜与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简称:“杭州科立”)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鸿孜将无法继续办理剩余8766万股公司股份的交易过户手续。届时,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事项能否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宏达新材进一步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仅收到与前述司法拍卖相关的《执行裁定书》,后续还将涉及司法拍卖相关的公示、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司法程序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界面新闻获悉,上海鸿孜与杭州科立曾于5月31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杭州科立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海鸿孜所持有的1221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6.96元/股,即转让总价为85000万元。

据此协议,上海鸿孜同意在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原有条件基础上,增加承诺妥善解决公司专网通信业务执行异常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但若该部分业务全部陷入停滞,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存货无法变现,前述股权转让或其中针对公司业务的部分条款无法顺利执行,将对公司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按照8月12日晚宏达新材的公告,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遭冻结股份数是8766万股,占宏达新材股份的20.27%。宏达新材称,上海鸿孜所持股份首次冻结系其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所致。

有意思的是,宏达新材控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刚好与专网通信业务爆雷是同一天,之后又曝出股权转让纠纷致实控人股权被冻结并遭司法拍卖。

宏达新材两家子公司自2019年开展专网通信相关业务,其中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鸿翥”)是宏达新材于2019年初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专网无线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观峰”)则是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设备所需印制电路板加工业务。

据宏达新材披露,专网通讯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多网融合应急通信基站等)占公司2020年度总营业收入53.26%,是公司整体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宏达新材涉及信息通讯设备的收入分别是2.47亿元、4.91亿元,占当年总营收11.05亿元、9.21亿元的22.35%、53.31%。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图片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5月31日,宏达新材曾公布,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翥、上海观峰经营的专网通信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对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利民爆”)、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宏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部分应收账款存在逾期及回收不确定风险,损失最高超4亿元。

根据公开信息,杨鑫控制的、宏达新材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与隋田力控制的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星地通”)在工商注册时使用了同一邮箱及手机号,且办公地点处于同一栋楼。

7月17日,宏达新材披露《关于对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承认,隋田力控制的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星地通”)、江苏星地通、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天通”)、江苏航天神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航天神禾”)、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一代专网”)等不只是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客户,上海星地通、新一代专网等也是杨鑫控制公司的供应商;基于公司法人间的业务合作关系,宁波星地通请宁波鸿孜在当地代办申报工商年报事宜。同时,该公司补充称,上海星地通、江苏星地通、深圳天通、新一代专网均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客户,2020年形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64.65万元、1810.97万元、889.38万元、845.26万元(均未含税)。

8月12日晚,宏达新材接到自称广西省桂林市公安局电话,通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鑫目前已被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具体案件情况不便透露,相关立案文书已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公司自2021年8月12日下午起至公告披露前,通过各种渠道多次联系杨鑫,但均未取得有效联系,公司暂无其他有效途径确认相关情况是否属实。

8月13日,经杨鑫配偶致电核实,对方回复称相关立案文书已通过挂号信形式于7月19日左右发往杨鑫身份证记载的山东省某地址,后经杨鑫配偶确认,该地址未收到任何相关文书。截止目前,公司、杨鑫配偶及其他公司可取得联系的杨鑫亲友均尚未收到相关司法文书。

对此,8月16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宏达新材说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鑫目前无法取得联系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补充说明为消除不利影响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并要求宏达新材结合上述事项及公司无线通信业务出现经营风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出现相关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8月16日,宏达新材跌停。自2021年5月31日披露相关风险以来,宏达新材股价从4.85元/股跌至3.97元/股,跌幅超18%。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股东户数3616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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