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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新证券法!上海富控“转正”净资产遭重罚600万 投资者如何维权?

时间:2021-08-10 17:23:50 |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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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上海证监局官网披露,近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控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上海富控给予警告,并处以六百万元罚款,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至四百万元不等的罚款,拟对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本案其他责任人员正在调查处理中。(退市富控维权入口)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上海证监局首次适用新《证券法》处罚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此外,这已是上海富控第二次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而与第一次的拟被罚款金额比,此次罚款金额整整提高了十倍。

虚增利润近30亿 强行转正净资产

为了规避退市,上海富控对年报进行了不少“调节”。

2020年4月30日,上海富控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亿元。

然而,到了8月25日,上海富控公布的年报数据却显示,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3亿元,业绩更正主要系冲回预计负债、应计利息等所致。其中,上海富控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冲回预计负债18.86亿元,冲回应付利息11.06亿元,确认投资收益29.92亿元。

对此,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在公司披露年报的当晚,上海富控就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表示,上海富控涉嫌违反会计准则、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涉嫌披露虚假财务信息事项,督促公司尽快纠正违反会计准则事项,保证2019年度报告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除了上交所之外,上海证监局也分别于8月26日及11月13日对上海富控下发《监管工作函》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前者要求公司针对有关冲回预计负债、冲回坏账准备等事项进行说明,后者则责令公司及时修正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最终,在上海证监局和上交所的连番“轰炸”下,11月24日,上海富控发布了改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明确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09亿元。

与此同时,上海富控2020半年报数据也出现“变脸”,公司发布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3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4亿元。然而,据此前的半年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亿元。

随着财报的修正,上海富控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在11月25日开市起停牌。

2020年12月28日,上海富控又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如今,这份调查有了进一步的进展,2021年8月9日,上海证监局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上海证监局网站显示,2020年8月25日,上海富控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冲回预计负债18.86亿元,冲回应付利息11.06亿元,确认投资收益29.92亿元。经查,上海富控将上述预计负债和应付利息冲回的会计处理不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导致上海富控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合计29.92亿元,占上海富控2019年度更正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235.78%,并导致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由负值转为正值。上海富控2019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适用新证券法 遭重罚600万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表示,拟对上海富控给予警告,并处以六百万元罚款,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至四百万元不等的罚款,拟对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本案其他责任人员正在调查处理中。

回溯过往可知,这不是上海富控第一次收罚单。2018年1月,上海富控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并于2020年6月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彼时,上海富控被查明涉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或有负债四大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上海富控处以6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上海富控第二次收《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被处以600万的罚款,金额高达第一次的10倍。对此,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李鸿杰律师表示,两次处罚告知书是上海富控两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做出的两次行政处罚。因后一次拟处罚因上海富控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法施行之后,依据新证券法从严加大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所以罚款金额是上次的10倍。

上海证监局指出,本案是上海证监局首次适用新《证券法》处罚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体现了上海证监局坚持“零容忍”原则,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规避退市、“带病闯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活动的坚定决心。本案的查处是上海证监局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及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最新具体举措。

下一步,上海证监局将积极支持投资者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本案其他个别涉嫌违法责任人员继续调查,并依法将本案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行为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净化市场生态,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用财务造假掩盖连续亏损的上海富控,如今已经被上交所终止上市并摘牌。最终退市价格仅为0.28元/股,而根据wind数据,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仍有32382户。

面对上海富控财务造假,有不少投资者关心,“给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怎么办?”

对此,李鸿杰律师指出,在证监会对富控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做出正式行政处罚后,管辖法院会受理投资人对上海富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索赔。

“但是,目前富控公司债务人众多,公司赔付能力堪忧,”李鸿杰律师称,“投资人在依法向富控公司索赔时,可以考虑依照新证券法的规定,将需要承担责任的公司主管人员,未尽勤勉义务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观点提供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李鸿杰律师,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李鸿杰律师,具有法学和管理学专业背景,法律硕士学位,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5年,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商事合同纠纷处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类案件的批量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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