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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维权 | 2020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ST红太阳被出具警示函

时间:2021-07-14 08:29:22 |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记者自公司公告处获悉,由于2020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年报披露数据存在较大差异,ST红太阳已于7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ST红太阳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归母净利润为4,200万元至6,300万元。2021年4月15日,ST红太阳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为-14,068.46万元。2021年4月30日,ST红太阳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53,813,433.59元。ST红太阳2020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年报披露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ST红太阳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ST红太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记者自天眼查APP复盘发现,除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导致被出具警示函外,2020年至今,ST红太阳爆出多项不同程度利空消息。

2020年4月30日,在披露的有关经营业绩和专项说明中,ST红太阳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含其关联方)在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共新增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6.84亿元,至当年末还有超过29亿资金未予归还。

披露被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两个月后,2020年7月6日盘后,ST红太阳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红太阳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在2020年7月6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7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关于证监会对ST红太阳的立案调查进展,7月8日,ST红太阳称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天眼查APP显示,ST红太阳是一家上下游一体化、以农药及三药及三药中间体业务为主体的企业,主营环保农药、三药及三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生物医药的生产销售和农药产品包装物制造经营。

《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维权、股民诉讼等相关咨询与服务,让因上市公司违规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在前期无需投入任何律师费用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截至2020年8月,已有万余名投资者通过“民间维权”栏目获得了相关咨询与帮助。

我们只愿发挥一点媒体的力量,为广大投资者维权之路上排忧解难。

欲参与上市公司维权征集活动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维权个股交易记录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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