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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改革,会抑制房价的上涨吗?

时间:2021-06-12 08:28:35 | 来源:富国基金

摘要

财政部拟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部门划转到税务部门,这一举措并未改变地出让收入的财政属性以及基本管理方式,更不意味着地方财权上收中央。短期的潜在影响主要在于以下三方面:1)规范土地出让金收入;2)部分城投公司“加杠杆”行为将受到限制;3)房地产而言,短期影响有限,因为本次政策并未涉及地方政府供地计划,因此对土地供应量和成交价格没有直接影响。

近日,财政部拟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众所周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占地方广义财政收入的40%左右,此次征收部门的划转引起市场热议。土地出让到底归谁?性质变成税收了吗?会抑制房价上涨吗?一连串的疑问随之而来,那么,这次土地出让金征收规范到底改了什么,又有哪些影响呢?

征收规范的“变”与“不变”

从通知细则来看,这一划转主要反映了征缴部门的变化。在原有机制中,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具体征收,并全部上缴国库,其对应的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改革之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为税务部门征收,但出让金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则按现行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征收权划转也不等同于地方财权上收中央。

此外,土地出让金是否属于税收性质?当前来看并不存在非税性质更改。首先,土地出让收入并没有按照税收收入记账管理。税收收入由一般公共预算记录,而目前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方式沿用现行规定,收支仍然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此外,开征新的税种需要历经严密的立法流程,土地出让收入并未涉及立法。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

有哪些潜在影响?

事实上,非税收入征收改革早于2018年确定方向,本次土地出让金收入征收部门划转,是改革方案进程中的一环。有助于提高预算管理的效率、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具体而言:

1)规范土地出让金收入:目前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存在拖欠缴纳土地出让金、不满额缴纳出让金的行为,而税务部门作为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方,能够较好的监督这类行为,实现收入的应征尽征;

2)部分城投公司“加杠杆”行为将受到限制:有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将储备土地直接注入城投平台,但近年存在部分地方政府通过先出让土地获得价款,随后将价款返还给融资平台的行为。而部分低资质融资平台,以低价款土地抵押获得银行贷款,政府隐性债务因此扩张。本次划转之后或能约束相关行为。

3)对房地产市场而言,短期影响有限,更可能是作为长期改革的一环。本次政策并未涉及地方政府供地计划,因此对土地供应量和成交价格没有直接影响。但如上面所说,一些地区过去存在城投企业非市场化拿地的行为,出现土地出让金大幅返还、政府性基金收入虚增的现象,导致土地溢价率虚高,此次划转有利于打击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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