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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晚间,*ST蓝丰(维权)(002513)公告,控股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若上述协议达成,*ST蓝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ST蓝丰维权入口)
公告称,该转让是为更有效支持上市公司的良好发展,强化战略支撑,加快产业和资本的融合,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且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该项变更也不会对投资者维权索赔造成影响。
*ST蓝丰投资者维权索赔案要回溯至2019年1月8日,*ST蓝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2019年12月27日,收到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19]8 号),2020年4月7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 号)。
经查明,*ST蓝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王宇作为蓝丰生化的关联自然人,禾博生物、宁夏华宝和方舟置业构成蓝丰生化的关联法人;王宇占用方舟制药资金的行为实质上构成蓝丰生化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蓝丰生化未按规定在 2016 年半年报、2016 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进行如实披露。证监局决定:对蓝丰生化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和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2月25日,*ST蓝丰发布业绩快报,公司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34亿元,同比下降11.32%,化学制品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3.04万元,主要原因为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36,372.75万元,减少96.99%,2019年度计提商誉、长期资产等减值损失较大。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提示,2016年8月23日至2019年1月9日间买入*ST蓝丰(002513),且在2019年1月10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以办理索赔。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齐程军律师,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维权律师,从事投资维权工作超8年。代理百余家上市公司近万件维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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