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方斐/文
假设绿岛风是一家以研发技术为底层支撑的高新技术企业,那该如何解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占比较低、研发人员薪酬水平畸低,以及主营产品每年大量退换货、被属地市监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并停产和召回、被国家市监总局认定相关产品不合格等一系列啼笑皆非之事?
根据深交所披露的信息,创业板上市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9次审议会议于2月2日召开,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绿岛风”)也在名单之列。
招股说明书显示,绿岛风长期从事室内通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提高建筑节能水平,为客户提供智能化、定制化、一体化室内通风系统解决方案。经过多年悉心经营,公司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影响力。
此次绿岛风申请IPO,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700万股,募集资金3.99亿元,将用于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
核心技术无从依托
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描述,绿岛风现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室内通风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AMCA会员单位及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风机分会会员单位。根据上述表述,绿岛风应为“研发经验丰富且在相关业务核心技术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公司此次募资用途之一即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不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绿岛风已获得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91项,外观设计专利78项。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279项专利中,作为更具硬核技术的发明专利占比仅为3.58%。很明显,这与招股说明书中“公司组建了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队伍,研发团队结合对市场走向的准确把握,对国际相关领先技术和产品的长期跟踪调研,建立了标准的研发设计管理模式,引进了行业先进的美国参数技术公司(PTC公司)Windchill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结合产学研的理论实践互补合作,在不断努力下取得了一系列新技术研发成果”的自我描述颇有些不相称。
不仅如此,不相称的还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绿岛风研发人员畸低的薪酬水平与激烈的市场和行业竞争情形有较大的反差。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绿岛风所处的室内通风系统行业参与企业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作为内资专业室内通风系统产品生产厂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若不能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品牌、技术、渠道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将可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当中失去优势地位。根据上述披露的信息,作为以技术为本的企业,公司应该更加重视技术研发,从而在资源分配乃至薪酬待遇等方面向研发人员有所倾斜。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7-2019年各年末以及2020年6月末,绿岛风研发人员分别为86人、107人、112人和113人,对应报告期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仅为387.66万元、560.24万元、684.35万元和294.72万元;由此计算出公司研发人员年薪分别约为4.5万元、5.2万元、6.1万元和2.6万元(2020年上半年)。
再结合绿岛风所属的广东省江门市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江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来看,2019年,公司所在地的台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万元。两相比较,结果竟是绿岛风研发人员的薪酬水平甚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问题是,这样的薪酬水平如何保证以技术作为立身之本的企业对研发的重视,又如何保持公司持续的竞争力?
从退换货、行政处罚到责令停产、召回不合格产品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2017-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绿岛风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95亿元、3.85亿元、4.3亿元、1.67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324.13万元、5189.47万元、6836.79万元、2287.39万元。
从业务结构来看,绿岛风主要拥有新风系列产品、风幕机等两大业务,其中,报告期内新风系列产品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93亿元、2.66亿元、3.01亿元、1.12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66.53%、70.47%、71.72%、68.55%,由此可见,新风系列产品为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但令人不解的是,作为绿岛风第一大业务的新风系列产品在报告期内每年都存在大量被退换货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绿岛风新风系列产品被退换货的数量分别为12177件、21555件、17624件、12205件,被退换货的价值分别为178.28万元、287.86万元、263.13万元、153.88万元;每年少则上万件、多则两万件产品被退换并不是小数目,其主营产品的质量由此可见一斑。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尽管绿岛风号称“在产品质量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但还是未能避免因产品不合格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2020年1月9日,公司所属地的广东省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绿岛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市监处字〔2020〕25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绿岛风2019年8月9日至10日生产的落地扇机械强度不符合国家标准,但鉴于绿岛风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召回不合格产品,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从轻处罚如下:罚款40674元(与涉案货值相同),没收不合格产品247台,没收违法所得254.25元,并责令其停产不合格产品。
对于此次被处罚一事,绿岛风表示,根据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日出具的证明,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而且,绿岛风已按照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书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停产了相关产品。
无独有偶,实际上早在2019年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9年电风扇产品(网售)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的通告》(2019年第38号),认定绿岛风型号为“FE-40C85W220V~50Hz400mm”的强力扇的不合格检测项目为“1.器具缺少功率、频率;2.稳定性10°翻倒;3.标志和说明”,由认证机构撤销绿岛风该型号产品的强制认证证书,该事项不属于行政处罚。
随后的2019年11月2日,绿岛风发布该产品退市通知,决定停产型号为“FE40C85W220V~50Hz400mm”的强力扇,并召回尚未销售的该型号产品。截至2020年7月23日,绿岛风从经销商处共召回该型号产品514件,退货金额(含税)约为6.5万元。
根据招股书的表述,绿岛风有严格的品质控制体系,在原材料入库、半成品加工、产成品入库等生产各个环节均有规范化、参数化的质量控制检测,确保产品品质满足客户要求。同时在生产计划排产方面,引入了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的日本AsprovaAPS高级生产排程系统。高效率的生产设备软件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有利于产品性能的稳定,确保公司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口碑。
但现实情况却是,从被公司所属地的台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和责令停产,到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相关产品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并撤销强制认证证书,从退换货、行政处罚到责令停产并召回不合格产品,这说明其质量控制体系并不像招股说明书描述的那样规范严格,而是存在较大的质量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