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铁道测控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该公司曾在新三板挂牌交易,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近年来业绩稳定增长,但是在业绩数据之外,该公司却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日月明在2017年9月发布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实际控制人之一、陶捷的妻子谭晓云女士“1997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江西省环境监察局会计”且“现未在公司任职”。
但是根据本次发布的招股书第38页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谭晓云女士早在2004 年就担任了江西日月明测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任江西日月明新型起重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开始担任日月明有限的董事。这与此前的“现未在公司任职”的信息披露是存在差异。
同时,谭晓云女士在至2004年至2014年同时担任着“江西省环境监察局财务相关工作(公务员)”和“江西日月明测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任江西日月明新型起重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等社会化职务,这是否合规,也是值得拷问的。对此,日月明并未接受记者的采访。
根据招股书披露,日月明的前十大股东中包括有“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只股权投资基金,持股数量均为75万股、合计持有日月明2.5%股权,两只基金的管理人均为“北京启源厚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月明于2016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后于2018年10月在新三板终止挂牌,该公司挂牌期间,在2017年6月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实际控制人陶捷、谭晓云向上述两家投资机构出让150万股股份,出让价格为每股11元。
随后在2017年7月18日发布公告,向“中车同方(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了600万股股份,增发价格为每股10元,相比1个月前两家投资机构入股价低了10%。考虑到日月明的主营业务属于铁路系统配套行业,向中车同方低价增发股份的行为,同样值得关注。
再来看日月明的财务数据,根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该公司向第一大供应商“北京航宇测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828.74万元,而根据日月明此前发布的2017年年报显示,当年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却高达905.63万元,前后信息披露存在明显差异;而且针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也多存在差异。
在此基础上,2017年年报和本次招股书披露的2017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金额和应付账款余额等财务数据完全一致,这并不符合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
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北京燕宏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是日月明2017年末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涉及欠款金额高达1304.39万元;而在2016年末该客户还并非是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之一。而根据招股书第113页披露,日月明在2017年向“北京燕宏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仅为1183.24万元,且在2018年销售额不会超过333.78万元的条件下,针对该客户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仍然高达1104.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