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5月21日在北京召开。同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这意味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之下,2020年的全国两会从往常的3月初推迟到5月下旬。
召集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北京开会,今年全国两会时间的确定,对外释放积极信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有望加快恢复。
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指出,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适时召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条件已经具备。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由全国人大代表们审议通过,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将围绕社会热点提交建议提案、履行参政议政职责。通过全国两会的充分讨论,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识,围绕全年目标推进相关工作。
疫情影响下,会期推后了2个多月,但大会的筹备工作一直在进行中。
今年两会看点颇多,疫情如何影响全年经济增长目标设定,后续宏观政策具体如何部署,疫情有望推动一些中长期改革,今年全国两会可能会探索一些新的开会形式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简单梳理如下:
1、是否采用“云会议”的形式?
4月29日,全国政协主席会议明确指出,在5月下旬召开全国“两会”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定;会议同时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召开的。
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为了减少人员聚集,“云会议”的需求陡增。4月中下旬以来,部分地方召开地方两会时,在探索使用视频会议、分会场等形式。
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另一大重要议题就是部署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会议指出,根据发展需要和产业潜力,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为投资建设提供更多便利。适应群众数字消费新需求,促进网上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车联网、智慧城市等应用。
2、增长目标如何设定?
目前,从中央释放信号来看,2020年要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
疫情冲击下,一季度我国经济下降6.8%,出现了罕见的单个季度负增长的态势。海外疫情的蔓延,国际贸易活动大幅萎缩,也将拖累我国二季度经济表现。
我国国内经济生活秩序在加快恢复,3月各项宏观数据改善明显,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活动几乎达到去年同期水平。但海外疫情多大程度影响我国进出口,还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二季度我国经济能取得多大程度的增长,全年经济增长多少,市场观点分歧较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有观点认为为了实现相对充分的就业,经济增速应该在4.5%以上。部分机构预测,在积极政策作用下,今年经济增速有望达到4%以上。部分机构认为,在全球经济深度衰退下,我国经济全年能实现3%左右的增速已属难得。部分机构认为,2.5%-3%是合适的增长目标。
市场机构观点分歧较大,且在随形势不断调整变化。疫情带来高度不确定性,部分机构建议,今年干脆不要设定经济增长目标,或者相较世界经济增速设定“相对增长目标”,或者扩大增长目标的区间范围。
3、更大力度宏观政策如何对冲?
非常态下一季度经济萎缩6.8%,海外疫情可能带来第二波冲击,为了稳定市场需求,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市场对于一揽子宏观政策期待颇多。
4月17日,一季度数据发布当天,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当前经济工作指出,要加大“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力度,首次提出“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央明确,要以更大力度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把资金用到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上。
具体而言,像“抗疫特别国债”短期应急属性明显,部分机构预测特别国债规模可能达到2万亿-3万亿,这部分资金如何扩内需为外界所关注。常规的如赤字率,是否突破3%,甚至超过3.5%,也是市场所关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力度也不小,目前仅提前批专项债规模已经达到2.29万亿,已经超过了2019年地方专项债的全年规模(2.15万亿),专项债将更好地支持基建投资。
4、疫情将推动哪些改革?
疫情冲击下,除了加快推进“新基建”,应急医疗救治体系等有望得到加强。
这块政策已经在部署中。像今年增加的地方专项债,允许新投入:应急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等领域。
疫情期间,传染病直报系统、应急物资调配、生物安全、救治资金等议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重大疫情的爆发,无疑将推动相关医疗应急体系的改革。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等。
会议指出,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要加强顶层设计、优化部门协同,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要求,围绕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的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创新储备方式,优化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重要应急物资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部门及时出台有关政策,把新冠肺炎诊疗救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坚持完善法治、依法监管,坚持惩戒失信、激励诚信,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