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股东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控股”)于2018年3月8日将其持有的76,315,368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8月7日。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接到新奥控股的《关于部分股票质押解除的告知函》,新奥控股于2019年8月7日归还前述借款,并于2019年8月15日完成76,315,368股股票解除质押手续。
新奥控股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0%,占公司总股本的6.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正灏 6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王玉锁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595,427,02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48.43%,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44,153,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新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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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