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野马财经
7月29日,每日优鲜的股价开盘下跌14.29%,股价0.12美元/股,总市值2825万美元。
上周还在高调宣布拿到2亿元股权投资,这周就要“原地解散”,除了曾作为第一批崛起的生鲜电商每日优鲜别无二家。
每日优鲜内部员工在社交平台表示,公司7月27日假借空气治理为由,让大家居家办公,到了7月28日下午16时半左右,突然直接线上通知解散,然后删账号,还有员工表示,称公司“原地解散,内部沟通账号已停用”,让供应商等直接跟“徐正徐斌等老板级人物”沟通。
对此,每日优鲜回应称,在实现盈利的大目标下,每日优鲜对业务及组织进行调整,次日达、智慧菜场、零售云等业务不受影响。由于业务调整,部分员工离职,目前正积极寻求一切可能的方案,最大限度保障员工权益。
公司创始人徐正对《中国企业家》回应“跑路”传言称:“我一直在国内,这种谣言太恶毒了吧。”徐正自创业之初就随父母申请移居香港,在公司风雨飘摇之际,这一事实让外界产生诸多猜测。徐正强调自己和所有高管现在都在北京。
验证码已收不到
有报道称,已有多位员工表示收到通知,每日优鲜全国门店均已闭店,系统层面的更新也已经完成,极速达业务正式关停。每日优鲜则表示,目前只暂停了北京、上海、天津三地的极速达业务,何时恢复、是否在全国范围内对前置仓业务进行调整暂未可知。”
前置仓模式是每日优鲜首创,极速达业务是其核心,“失去灵魂”的每日优鲜还能走多远?破产是谣言还是预言?
根据每日优鲜APP首页的服务变更通知,原本的30分送达的极速达改为次日达,不过开屏页面仍显示“最快30分钟送达”。而用户用手机号重新登录时已收不到验证码导致无法登录。
每日优鲜开屏页面
7月29日,每日优鲜美股盘前大跌逾40%,股价0.14美元,较之上市跌去99%。作为“生鲜电商第一股”的每日优鲜已收到两次退市警告函。市场传言每日优鲜将要破产清算。但公司高管对《中国企业家》表示:“破产清算是谣言,公司没有这个打算,“上市公司破产清算不是我们能发起的,这是法律常识,破产清算必须由债权人发起。”
曾几何时风光无限的每日优鲜,在美团优选、朴朴、叮咚买菜等生鲜电商挤进赛道前曾独占鳌头。表面上,每日优鲜因融资未能交割到位而导致破产,但本质原因或许是因其发展模式中“以钱换客”的老套路不再行得通。前置仓模式下,每个门店都是一个中小型的仓储配送中心,总部大仓只需对门店供货,这支撑了它在3公里范围内可以做到30分钟送达。但“高损耗”、“成本高”、“效率低”这些问题始终存在,对于生鲜品类来说尤胜。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年中,每日优鲜确立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其目标用户从全量用户转变为新中产阶层,目标城市也锚定为线上生鲜消费需求旺盛的一二线城市。出于盈利考虑,每日优鲜调整了低线城市的极速达业务,被行业认为是战略收缩的举动。
如今,京津沪三大城市的极速达业务关闭,每日优鲜的“高质量发展”目标究竟行往何处?
被套的投资方
作为曾经最炙手可热的明星企业,每日优鲜发行价为13美元/股,成为“生鲜电商第一股”。从2014年至今,每日优鲜先后获得12轮融资,先后获得腾讯投资、浙商创投、中金资本、联想创投、高盛资管等多家投资机构的支持,累计融资超140亿元。
就在7月15日,每日优鲜宣布与山西东辉能源集团达成股权战略投资合作协议,山西东辉集团计划向每日优鲜进行价值2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公告显示,通过此次战略合作,每日优鲜和山西东辉将围绕农业运营、销售与营销交换各自的资源和最佳业务实践,并在品牌农业、订单农业等全产业链进行一系列的战略合作。
内部员工分享的录音资料显示,该笔融资还在谈判中,每日优鲜已在SEC发布公告和备案,但由于目前并未完全交割,在投资款尚未到账前,拖欠的员工工资与赔偿金将暂缓发放。
山西煤老板的投资款能否到位还是未知数,此前一众投资方已被每日优鲜套牢。
2019年底,每日优鲜总负债为27.42亿元,而总资产仅有21.02亿元。次年中金资本、江苏地区部分国资、青岛国资等相续对其输血。其中青岛方面联合投资主体以5.27美元/股、30亿美元估值对其战略投资20亿元。这让每日优鲜在2021年一季度走出资不抵债的困局。
2021年三季报显示,每日优鲜Q3营收达21.219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14.412亿元,同比增长47.2%,同期净亏损达9.737亿元,预计2021年第四季度净亏损为7.2-7.5亿元,2021年净亏损预计为37.37 亿-37.67亿元。由此,每日优鲜最近四年累计亏损至少105亿元。
每日优鲜的持续巨亏让青岛国资在内的投资主体蒙受损失,市场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讨论不断升温。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孙建章认为:“企业破产,是企业正常经营产生的一种后果。而国有资产流失是因为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
“首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当事人限定在掌握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其次,这些当事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再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是直接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产生了结果或不加以制止必然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不良后果的。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要审查企业破产的具体原因,如果国有人员存在上述过错,就可能涉及犯罪,否则并不涉及。”
一位用户来到位于北京金台路附近的一处每日优鲜前置仓门店,发现已经大门紧锁,除了卷纸等商品摆放在墙边,不见人影。
几个月前,这里一度热闹非凡。疫情管控下飞速增长的订单让这里聚满了等待出单的快递员。晚上这里灯火通明,装卸货物的卡车堵住了居民进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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