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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自称技术领先,但专利侵权风险不容忽视

时间:2022-07-29 18:22:47 | 来源:金色光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主要从事微、纳米级薄膜沉积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正在申请科创板IPO。

据招股书,微导纳米以原子层沉积(ALD)技术为核心,向下游客户提供薄膜沉积设备、配套产品及服务。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光伏电池片生产过程中的薄膜沉积环节,此外,公司还开发了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已先后获得多家知名半导体公司订单。

从盈利水平来看,报告期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581.56万元、31255.41万元、42791.71万元,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均为5455.11万元、5701.44万元、4611.37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89.30万元、5098.54万元、2668.90万元,公司营收高速上涨,但净利润却出现下滑,呈现增收不增利的现象。

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84.19万元、827.59万元、-7631.22万元,也与公司营收出现明显背离。

除此以外,我们研究发现,公司还存在未结专利纠纷,专利发明速度也有点快。公司或还存在同业竞争风险,招股书多项数据真实性也存在疑问。

存未结专利纠纷,关键发明或也暗藏侵权风险

2019年5月,NCD株式会社以微导纳米生产销售的“Al2O3原子层沉积设备-夸父系列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落入其ZL201110434373.6号发明专利“用于薄膜沉积的方法和系统”的保护范围为由,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NCD株式会社继续就该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尚在审理中。

除此以外,公司仅用时四个月就取得了关键技术“一种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制造工艺”等,发明速度似乎有点快。

据招股书,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有4人,为LIWEIMIN(黎微明)、LIXIANG(李翔)、许所昌、吴兴华。

其中,LIWEIMIN(黎微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技术官,持有公司10.47%股权,2015年12月后一直在微导纳米任职。

LIXIANG(李翔)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4.93%股权,2015年12月后一直在微导纳米任职。

由此可见,上述两位核心技术人员均于2015年12月入职。

同时,根据专利信息,核心技术人员黎微明、李翔2016年2月就作为发明人为微导纳米申请专利“一种动态平行板等离子体发生器”,2016年3月又作为第一、第二发明人为公司申请“一种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制造工艺”等重要发明专利。也就是说,上述专利技术申请时间仅为其入职后3个月、4个月,不知这样的发明速度是否真的合理呢?

或存同业竞争风险

据招股书,微导纳米总经理为ZHOU REN(周仁),据其简历信息,2014年9月至2020年7月,周仁任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拓荆科技;证券代码:688072.SH)工程副总经理、顾问;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任微导纳米半导体事业部副总经理、首席运营长;2021年7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

据拓荆科技招股书披露,微导纳米总经理ZHOU REN(周仁)为拓荆科技董事姜谦的一致行动人,故拓荆科技将微导纳米认定为关联方。不过,微导纳米未将拓荆科技认定为关联方。

据披露,除微导纳米外,国内企业中,主营业务涵盖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的主要仅有拓荆科技等三家公司,2020年ZHOU REN从拓荆科技辞职,并保留原公司股权及一致行动,同时,2021年微导纳米支付ZHOU REN薪酬为253.63万元,远高于其他人员。

而就在2021年,微导纳米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为专用设备、配套产品及服务两部分,而2021年公司配套产品及服务收入急剧上升,占比达主营业务收入的29.71%。

此外,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先导智能;证券代码:300450.SZ)为微导纳米实控人王燕清控制的其他企业。

据ELEXCON深圳国际电子展披露,2021年一条由先导智能等企业组成的400㎡完整晶圆级SiP先进封装产线亮相ELEXCON2021。但微导纳米在招股书中表示,先导智能业务仅涵盖锂电、光伏和3C电子等领域,以锂电设备为核心,并不涉及晶圆封装。不知微导纳米是否与先导智能在晶圆、SiP等领域存同业竞争情况呢?

此外,工商信息显示,公司实控人王燕清、倪亚兰为无锡先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而公司未将上述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购销数据差异明显,信披真实性存疑

根据先导智能2020年6月公布的深交所问询回复,2019年微导纳米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1581.56万元、4141.41万元。但微导纳米招股书显示,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1581.56万元、5455.11万元。

两相比较,2019年公司披露净利润比先导智能披露的金额高出1313.70万元。

招股书“关联交易”显示,2019年、2020年公司向关联方先导智能分别采购10.66万元、148.67万元。而先导智能2020年年报却显示,2019年、2020年其向微导纳米分别销售商品4193.67万元、148.67万元。

两相比较,2019年公司披露的关联采购额又比先导智能披露的关联销售金额低了4183.01万元。

据招股书,2021年微导纳米第四大客户为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阳光中科;证券代码:838982.NQ),销售额3890.24万元。但据阳光中科披露,2021年其第五大供应商为协鑫光伏,采购额2497.24万元,而2021年微导纳米却未进入阳光中科前五大供应商。

此外,2017年12月,微导纳米与先导智能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先导智能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2019年9月该协议解除。2020年12月,微导纳米因报告期内存在委托给关联方先导智能委托经营管理的事项,撤回IPO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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