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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甚至非法集资 深圳证监局通报私募基金违规典型问题

时间:2022-07-20 08:25:34 | 来源:证券时报

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甚至非法集资!刚刚,深圳证监局通报私募基金违规典型问题

部分机构未经登记就开展私募业务、买“壳”、卖“壳”屡禁不止、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未备案的私募基金……

7月19日,《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2022年第4期)》发布。报告称,深圳证监局近期通过风险排查、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辖区部分机构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未经登记,不得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明确规定,部分已登记私募机构使用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有限合伙募集资金,甚至实施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损害私募基金行业形象。

深圳证监局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一要树立合规意识,在购买私募基金前谨慎核实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信息、合规诚信信息;投资款划转时,认真核对对手方银行账户;完成资金款项汇入后及时了解所申购私募基金的备案信息,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二要坚持理性投资,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三要提高风险意识,自觉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等噱头诱惑。投资者如遇诈骗或发现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应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典型问题通报:“保本保收益”等诱惑多

在《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2022年第4期)》中,深圳证监局通报了三类典型问题:

一是未经登记开展私募业务。部分机构未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基金管理”的名义对外募集资金,开展私募业务。一些投资类公司以保本保收益方式公开募集资金,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个别违法机构和人员设立与知名金融机构相似名称,或者冒用已登记公司开展宣传,欺骗误导投资者,使用POS机刷卡方式收取投资款,导致投资者维权难、资金追查难,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及私募基金行业秩序。

二是买“壳”、卖“壳”屡禁不止。部分已登记私募机构明知他人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可能从事场外配资、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仍违规出售、出借公司给他人使用。一些私募机构在管理人资格被注销后,买“壳”借“壳”继续募集资金,诓骗投资者。一些违法中介机构从事招募挂靠人员、私募机构买卖壳、代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业务,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影响私募行业社会形象。

三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未备案的私募基金。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募集后,未到中基协履行备案手续即开始投资。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利用他人设立的有限合伙开展募资,规避监管。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非合格投资者归集到有限合伙企业,再投向已备案私募基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实现循环募资、突破200人上限、备少募多等非法目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提高合规意识

深圳证监局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产品备案是合规经营的基本要求。各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提高合规意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暂行办法》规定,切实履行管理人登记义务、基金备案义务,防范违法违规风险。

一是依法履行登记备案义务。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任何机构未经登记,不得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中基协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权转让的,应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并在中基协变更登记信息,不得私下买“壳”卖“壳”。私募基金完成备案前,除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开展投资外,不得运作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管理未备案的私募基金。

二是严格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严格遵守关于投资者人数、合格投资者标准等要求,坚持把合适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对于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三是及时清理“空壳”企业。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任何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详细梳理已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情况,对于无实质经营活动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时予以清理。

深圳证监局表示,下一步,深圳证监局将持续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情况的专项核查,加大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坚决打击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私募业务的违法行为,对通过未备案有限合伙企业对外募资的,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保障辖区私募基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深圳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超2万亿元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证监局联合召开私募证券行业发展座谈会,邀请行业内部分机构参与,围绕“如何推动私募证券行业加快发展”主题进行交流。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从数量上看,深圳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4308家,管理基金产品19783只,均居全国第二;从基金管理规模来看,深圳22661.57亿元,位居全国第三。具体到私募证券行业,从数量上看,深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1900家,管理基金数量12463只,均居全国第二;从基金管理规模来看,深圳7175.22亿元,居全国第三。

深圳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至斌表示,随着注册制的稳步实施、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我国资本市场正在发生积极的结构性变化,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深圳作为资本市场重镇,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营商环境。深圳私募证券基金行业应该充满信心,直面挑战,稳扎稳打,规范经营,不断构筑自身的优势、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助力深圳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深圳证监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有关方面的指导和支持配合下,扎实开展私募基金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打击一批、化解一批、整改一批、出清一批”,遏制纠正各种乱象,行业风险逐步收敛,规模质量稳步提升,努力推动深圳私募基金业向规范发展持续迈进。

据悉,下一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证监局,将联动各区和行业协会各方力量,坚持倾听行业心声,建立辖区私募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的同时,做好辖区私募证券机构的服务,共同搭建“监管+发展+自律+自治”四位一体行业管理体系,合力推动私募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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