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百度前员工跳槽字节被判赔百万的新闻引发热议,为了力证前员工入职字节跳动,百度采取的证明方式包括向字节跳动办公地址寄出收件人为前员工的快递、录制前员工出现在字节跳动办公区、驾车停放在字节跳动地库的视频等。
如今,涉案双方的位置发生了改变。而同样地,为了证明前员工入职快手,字节跳动同样使出了“多日跟踪拍摄”的杀手锏。
6月7日,来自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由于认为前员工入职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公司)违反竞业协议,字节跳动向前员工任某燕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税前)8.6万元,并支付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42.98万元。
任某燕于2015年3月7日入职公司,担任高级商务经理职务。2019年12月24日任某燕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双方于2020年2月3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2020年2月2日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
协议约定,劳动合同解除后6个月内,任某燕不得到与字节跳动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竞业限制协议附件中明确了竞争单位名单,其中包括快手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公司将按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30%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经济补偿金额税前为14 325.48元/月。
字节跳动诉称,任某燕离职后,字节跳动按照约定向其足额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任某燕违反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为快手公司工作,其应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
对此,字节跳动提交了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2020)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5596号公证书予以证明,公证书载明,国信公证处依字节跳动公司申请对相关视频、照片的下载打印过程进行了公证,公证书所附视频文件、照片显示:一女性在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7月24日、7月27日、7月30日办公时间进入快手公司的办公场所。字节跳动公司主张视频、照片中的女性即为任某燕本人。
另一方面,任某燕辩称,字节跳动公司提交的视频和照片均不足以证明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为快手公司工作。其在离职后为了避免未就业状况和社会脱节,通过参加私享会了解快手电商在销售领域的销售模式,而并不是为快手公司工作。
此外,任某燕表示,字节跳动公司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连续数日进行跟踪拍摄,严重侵犯了隐私权,其以违法手段取得的视频、照片均是非法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任某燕称,退一步而言,如果上述证据被法院采纳,进而认定其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也只能证明2020年7月15日之后存在违约行为,字节跳动公司要求返还2020年7月15日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事实依据。
对此,法院认为,任某燕提出的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多次进入快手公司的办公场所只是参加会议的主张,缺乏有效的证据予以支持,根据其在工作时间频繁进入快手公司的事实,法院对于字节跳动公司提出的任某燕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为快手公司工作的主张予以采信,任某燕应承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
法院表示,鉴于字节跳动公司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任某燕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故综合考虑任某燕在字节跳动公司的任职年限、薪资水平以及竞业限制期限、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判令任某燕向字节跳动公司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3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
一、任某燕于向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78 134.19元;
二、任某燕向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30万元;
三、驳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任某燕的其他诉讼请求。
股民福利来了!十大金股送给你,带你掘金“黄金坑”!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