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彭扬赵白执南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专家表示,《意见》提出了切实有效的举措,有助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随着疫情得到有效管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正常经济秩序将快速恢复,我国消费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意见》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五大方面提出20项重点举措。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介绍,《意见》一方面着眼长远,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链条、各环节,统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消费发展需求,推动消费相关政策、制度、技术、业态、模式等创新,有序破除消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促进供给体系、需求结构、流通网络和发展环境提质升级。另一方面聚焦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努力稳定当前消费,切实保障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在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加快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体系,畅通重要生活物资物流通道。在各大中城市科学规划建设一批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大仓基地,确保应急状况下及时就近调运生活物资,切实保障消费品流通不断不乱。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
在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方面,《意见》要求,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疫情影响是阶段性的
近期,由于国内疫情多发,消费特别是接触性聚集性消费受到较大影响。专家表示,当前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努力稳定消费,这正是《意见》出台的重要背景。
上述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将瞄准居民消费个性化多元化和结构升级趋势,聚焦消费领域痛点难点堵点和体制机制障碍,将重点做好巩固拓展重点领域消费、完善消费发展支撑体系、以改革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三方面工作。
“疫情对消费的影响是阶段性的。随着疫情得到有效管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正常经济秩序将快速恢复,消费也将逐步回升,消费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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