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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巨额非法集资案宣判 ST九有原实控人获刑15年

时间:2021-12-30 08:32:02 | 来源:上海证券报

据上海一中院官方微信公号披露,12月29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戎、韩越集资诈骗案及薛亮集资诈骗案(系公诉机关分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案件),对王戎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韩越、薛亮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而被告人之一韩越,系上市公司ST九有原实际控制人。

12月29日晚间,ST九有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简称“天津盛鑫”)转发给公司的上海一中院刑事判决书。公告同时显示,被告人之一的韩越是其原实际控制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王戎、韩越伙同吴隽(另案处理)等人,通过融数金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君融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春晓资本集团,设立君融理财平台,并先后收购抓钱猫、石头理财、牛板金及被告人薛亮设立的聚财猫平台,在未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提供网络借贷中介服务为名,采用虚构借款标的等手段,以6%至16%的年化收益及保本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经审计,王戎、韩越等人实际控制的上述平台非法募集资金730余亿元,造成19万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50余亿元。其中,聚财猫平台非法募集资金503亿余元,造成5.9万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50余亿元。上述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归还各平台借款本息、对外投资借贷、收购平台及业绩奖励、平台运营支出及个人消费等。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王戎、韩越、薛亮作为涉案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上述被告人的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12月29日晚间,ST九有发布公告,披露了原实际控制人韩越被判决的最新情况,韩越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

根据ST九有今年5月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已转让表决权,公司实控人已变更为前任董事长李明。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目前仍持有ST九有17.43%的股份,由韩越通过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天津盛鑫。

随着控股股东天津盛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7.43%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行使,《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并生效后,中裕嘉泰将成为ST九有的控股股东,实控人也发生变更。

记者注意到,这已是今年12月以来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的第三起巨额非法集资案。

12月28日,因向9000余名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共计110亿余元,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杜礼宾、童诚杰集资诈骗案及王春、梁俏集资诈骗案,对杜礼宾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童诚杰、王春、梁俏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8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00万元至50万元。

更早前,12月8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顾国平、侬锦、陈雨等6人集资诈骗一案,对顾国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侬锦、陈雨等5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0年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至6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涉及被害人多达110万余名,实际经济损失125.73亿余元。被告人顾国平则曾是风云一时的原A股上市公司慧球科技(现名“天下秀”)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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