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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案”董监高被判连带责任后,大智慧起诉五高管:3.2亿股民赔偿款“一起赔”

时间:2021-11-24 17:23:05 | 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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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作为中国集体诉讼“第一案”,“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案”迎来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康美药业应向5.2万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公司实控人马兴田以及5名直接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时任公司董监高的13名个人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判决虽已下达,“余波”却在逐渐发酵。A股掀起独立董事辞职潮,多家上市公司陆续出现独董辞职或职务变动的情况,从此,被揶揄为“花瓶”的独董或成为过去式。

值得注意的是,继首单证券集团诉讼一审宣判之后,全国首单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也显示出了成效——大智慧向“关键少数”追偿,起诉包括实控人在内的五位相关责任方,要求其对3.25亿元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大智慧起诉5高管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月23日,大智慧发布公告称,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5名相关责任方立即向公司支付其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已经赔付的赔偿款3.25亿元(暂计至2021年11月12日),并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此次诉讼的被告一共包括五人,分别为张长虹(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玫(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日红(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洪榕(时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郭仁莉(时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回溯过往,大智慧案件背后同样存在着“财务造假”。2016年7月,大智慧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后发现,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约1.2亿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张长虹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与此同时,行政处罚的下达按下了股民索赔的“启动键”,根据大智慧2020年度报告,该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2861位投资者赔偿约3.2亿元。

“此前并没有投资者索赔案件判决并赔付后,上市公司向董监高追偿的案例。”不过,张云律师指出,“如果证券诉讼中证监会对董监高也进行了处罚,投资者可以将相关董监高也列为被告,比如保千里案件中,由于保千里破产不具备赔付能力,但是法院查明被告的某高管名下还有数百万元财产,最后这几百万元被法院查封并赔偿投资者。”

律师:若胜诉将进一步提高董监高对自身工作责任的重视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康美案”特别代表人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对“大智慧案”曾多次行权并已就部分赔偿提起全国首单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

资料显示,2021年4月起,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两次向大智慧提出质询,督促其向相关责任人追偿。但因公司怠于履行追偿职责,投服中心以约86万元的民事判决书为依据,于2021年9月8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全国首单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将张长虹等五名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列为被告和第三人。

随后,2021年10月19日,投服中心再次向大智慧发送《股东质询建议函》,请公司说明实际赔偿金额以及向相关责任人的追偿情况,并再次建议公司监事会尽快向个人责任人追偿。

11月23日,投服中心督促显成效,大智慧发布公告称,已向实际控制人张长虹等五人提起诉讼,要求其对3.25亿元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股东代位诉讼在我国已有10余年的历史,但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则来自于新《证券法》第94条第3款的这一制度创新。即: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投保机构可以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公司法》规定的限制。

“在当下司法实践中,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往往由上市公司支付,鲜有违法责任人个人承担民事赔偿。”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此案是落实新《证券法》及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中“加大对证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的具体实践。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同时称,如果大智慧案胜诉,相关监管自律等各方可协同发力,督促存在同类情况的上市公司主动追偿,保护投资者的同时也保护上市公司,能起到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指出,大智慧案件作为国内最受关注的证券诉讼案件之一,参与的投资者众多。大智慧状告高管的案件,如果获得胜诉,将会进一步提高董监高对于自身工作责任的重视程度,毕竟违规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对于资本市场、对于投资者来说都有正面的影响。

(本文观点提供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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