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证监局
〔2021〕125号
关于对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经查,你分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是为个别居间人申请开通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账号。二是部分自然人居间人在你分公司考勤打卡并现场办公,你分公司向其支付居间佣金外,并按照公司内部经纪条线业务人员考核标准,向其支付相应薪酬。三是你分公司由部分自然人居间人销售瑞达期货的资管产品,并向其支付资管产品销售佣金。上述情况反映你分公司的居间人管理、业务风险管控存在漏洞,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条第二款、《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分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情况对你分公司的整改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1年11月22日
8.××%理财券,额度有限先购先得,每位用户限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