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23日)晚间,宏盛股份(603090,SH)发布公告称,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杭州宏盛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宏盛)75.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钮法清,而钮法清是宏盛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
杭州宏盛是宏盛股份于2017年投资设立的一家子公司。近几年,杭州宏盛业务拓展并不顺利,业绩波动明显。2020年年报显示,杭州宏盛设备销售业务大幅下降80%。
实控人拟出资超2000万
股权转让协议规定,钮法清需要在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其中包括杭州宏盛75.5%股权的转让款987.08万元,以及杭州宏盛对宏盛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的债务合计1475万元。
杭州宏盛剩余24.5%股权由杭州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弘)持有,但后者尚未实缴出资。公告显示,杭州中弘承诺放弃杭州宏盛75.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与钮法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杭州宏盛所有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钮法清。
由此,交易完成后,杭州宏盛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也将成为钮法清100%持股的企业。
钮法清是宏盛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因此杭州宏盛和宏盛股份的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当日,宏盛股份发布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因转让杭州宏盛股权后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285万元,其中杭州宏盛向公司销售产品536万元,公司向杭州宏盛销售产品1749万元。
同时,为规避杭州宏盛的履约能力风险,钮法清向宏盛股份出具承诺函,为杭州宏盛与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按合同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
标的业绩波动明显
为什么实控人宁愿自掏腰包也要将杭州宏盛剥离上市公司?
宏盛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杭州宏盛的主营业务为深冷设备领域,是公司为尝试向下游市场拓展而进行的投资。近年来,杭州宏盛的经营业绩亏损,营运资金严重不足,需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维持运营。公司本次转让杭州宏盛股权是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益而开展的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健康可持续经营能力。”
宏盛股份的主要业务为铝制板翅式换热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除2019年外,近十年该部分业务营收占总营收的比例都超90%。2019年,铝制板翅式换热器相关业务营收占比也达到70%左右。
受到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以及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影响,2017年宏盛股份的净利润出现下滑,同比下降38.4%。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2017年8月,宏盛股份和杭州中弘共同投资设立了杭州宏盛,主要经营深冷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双方分别持股51%和49%。2019年1月21日,宏盛股份发布公告称,拟以0元价格受让杭州宏盛24.5%股权,再次加大对杭州宏盛的控制。
截至今年6月底,宏盛股份对于杭州宏盛的投资额为3020万元。除此之外,宏盛股份还多次对杭州宏盛提供财务资助,补充其经营资金缺口。截至10月31日,宏盛股份对杭州宏盛的出借款余额为914.68万元。
2018年~2020年,杭州宏盛营收分别为852.67万元、1.43亿元、1250.1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82.60万元,107.89万元,﹣975.30万元。宏盛股份在2020年年报中表示,杭州宏盛业务拓展不及预期,设备销售业务大幅下降超过80%,无新增工程总承包业务。杭州宏盛的深冷设备业务仍然处于客户培育和发展阶段,业务波动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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