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坊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炒作活动盛行一时,许多人抱着“一夜暴富”梦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参与炒币,却忽略了隐藏的巨大风险,包括成为虚拟货币洗钱犯罪“工具人”的风险。
(以上图片来源于摄图网,版权归摄图网享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犯罪活动,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今年9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强调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虚拟货币成为洗钱、逃税和跨境资金转移的通道。今天小华的反洗钱投教小课堂,就和大家一起来聊聊虚拟货币洗钱,谨防落入新型的洗钱犯罪陷阱。
虚拟货币洗钱是新型犯罪
2021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个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覆盖了当前多发的洗钱罪上游犯罪类型,包括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非法集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毒品犯罪等,充分揭示了不同上游犯罪下洗钱犯罪的常见手段,以及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等新型犯罪手段。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具有指导意义,对社会公众具有警示意义,避免因贪图私利或碍于亲情人情而实施洗钱犯罪行为。
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发生在2018年,就是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财产。承办该案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公检法部门,也都是第一次碰到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情况。大概案情是,2018年8月,为转移财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陈某波与陈某枝离婚。2018年10月底至11月底,陈某枝明知陈某波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逃往境外,仍按陈某波指示,将陈某波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车辆以90余万元低价出售,随后在陈某波组建的微信群中联系比特币“矿工”,将卖车钱款全部转账给“矿工”换取比特币密钥,并将密钥发送给陈某波,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将该案作为中国打击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成功案例提供给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巢克俭介绍,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无国界、点对点等特点,不法分子将非法所得兑换为虚拟货币,利用匿名性掩盖犯罪资金的真实来源,在全球各地快速转移,给监管和执法部门追踪带来一定难度。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轮值主席、火币大学校长于佳宁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称,2020年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无论是诈骗、网络攻击和勒索、赌博、洗钱、地下钱庄这类黑产,还是跑分等灰色产业,有一部分开始利用具有匿名性、复杂性和跨国性的虚拟货币实施犯罪。在国际上,也出现了恐怖组织转向虚拟货币领域融资以支持其活动。
根据区块链安全公司PeckShield发布的“2020年年度虚拟货币反洗钱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未受监管的跨境流动虚拟货币价值达175亿美元,较2019年增长51%,且仍在快速增长。激增的洗钱“新通道”,给中国反洗钱机制带来巨大挑战。
防范虚拟货币洗钱陷阱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贩毒、跨境贩毒等各类犯罪与洗钱活动交织渗透,洗钱犯罪助纣为虐,手段不断翻新,涉案金额持续攀升,利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洗钱的新手段更具隐蔽性。
那么,虚拟货币是如何把犯罪所得赃款“洗白”?从已侦破的几起案件可以大致摸清这一过程。
——组织“买手”,线上培训虚拟货币买卖。洗钱团伙往往通过微信、QQ群发布“刷单”“跑分”“提供账户就挣钱”等信息,在多地组织“买手”,要求他们下载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手机应用软件,并利用个人和他人信息注册账户。随后犯罪嫌疑人将“买手”引导到加密聊天软件上进行线上培训,详细指导虚拟货币的买卖操作。
——非法资金转入“买手”账户,平台撮合场外交易。洗钱团伙将准备好的收款账户信息提供给上游犯罪嫌疑人,待诈骗、赌博等非法所得资金转入收款账户后,犯罪嫌疑人组织“买手”带好手机和银行卡进行线下操作。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撮合下,“买手”在平台上寻找到虚拟货币卖方,利用平台沟通信息,与卖方私下用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方式完成支付,再通过平台将虚拟货币提出到指定的钱包地址。
——逐级提转汇至境外,平台出售进行套现。为躲避侦查,犯罪嫌疑人会将获得的虚拟货币通过不同钱包地址账户逐级提转,有时利用在线“热钱包”,有时甚至利用离线“冷钱包”,最后汇至境外洗钱犯罪嫌疑人的钱包地址。在汇集大量“赃币”后,犯罪嫌疑人又将“赃币”转至境内负责变现的团伙钱包,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交易出售进行套现。至此,洗钱团伙完成了非法所得资金到虚拟货币,再到法定货币的“洗白”过程。
(以上图片来源于摄图网,版权归摄图网享有)目前,打击虚拟货币洗钱犯罪仍有一些难度。各国、地区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存在差异,通过境外服务商、交易所仍可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自由兑换。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反洗钱部门高度关注虚拟资产洗钱风险,结合我国监管实际和风险状况,正在加紧开展涉虚拟货币洗钱风险研究,在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同时,依法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涉虚拟资产的洗钱和上游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
现实生活中,一些防范意识薄弱的人在利益诱惑下,往往会落入陷阱,但“币圈”不是法外之地。随着法律法规日益完善、调查取证手段不断更新,以及国际协作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空间正在收窄。大家务必提高警惕,抵制诱惑,避免沦为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的“工具人”。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参考资料:
《组织“买手”、平台撮合、出售套现……斩断虚拟货币“洗白”赃款的“黑手”》,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吴雨、吴光于、朱国亮,新华社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