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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吧!
1、什么是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2、什么是约束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得误导、欺诈、胁迫等。
任何组织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有“三最”:
·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 收集范围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
· 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3、自动化决策应注意哪些要点?
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证,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4、可否拒绝个性化广告?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个人信息处理者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5、公共场合图像采集应注意哪些要点?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6、什么是敏感个人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7、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有哪些?
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个人信息跨境提供有哪些规则?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信息。
9、衔接民法、行政法、刑法,明确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法律责任
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高行政处罚上限,引入高管禁业,违法行为计入征信。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至高处五千万或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的罚款,责令暂停业务或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或营业执照;直接责任人员至高将被处罚款一百万元,及被禁止担任董监高或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侵权责任认定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两个以上个人信息处理者共同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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