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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惠伦晶体原董秘王军公开表示不服证代“上位”之后,更多换届细节又暴露出来。
9月7日,惠伦晶体原董秘、现任董事王军欲发公告澄清遭到公司拒绝,只能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表声明,未能及时将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送深交所审查,并非因为个人工作疏忽。
《证券日报》记者联系上王军,了解到更多关于惠伦晶体董事会换届的消息。
“公司研发不容易,发展前景也好,不希望个人矛盾和聘任新董秘的决定影响公司发展。”王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之后关于聘任潘毅华担任董秘的议案上,我将继续投反对票,这是我的原则和底线!”
被强行交出董事会印章后
朋友圈发出个人声明澄清
9月7日,王军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表个人声明称,惠伦晶体9月1日发布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中,关于“公司因相关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将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报送深交所进行资格审查”的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同时,王军要求公司董事会调查确认事实后及时更正披露,至今近一周仍未见公告。王军表示,并非因为个人工作疏忽未将资料送深交所审查,而是因为第四届董事会未指定交接人员。
个人声明还称,董事长赵积清曾于8月26日突然强行向原董事会秘书王军索要董事会印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9月1日,王军将印章及数字证书移交给赵积清,王军的董事会秘书职责即告转移并解除。
王军9月1日“被迫”交出董事会印章后,董事会立即发公告称其工作失误导致聘任秘书资料未能送审,而王军一直想重发公告申明并非个人工作失误,却无任何回音,最终只能在朋友圈澄清。
究竟是董事会“甩锅”还是个人原因导致的上述问题,《证券日报》记者尝试联系赵积清、前董事高新会求证此事但未果,拨打惠伦晶体总部公开电话后,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
董事会频现分歧
昔日搭档“反目成仇”
本应该协力同心的董事会,为何频频出现分歧,掀起阵阵风波?最重要的原因还是王军和潘毅华的“相爱相杀”。
王军于2011年便一直担任惠伦晶体董事会秘书,潘毅华也是在公司2015年上市时担任证代一职。王军表示,“这时候俩人工作合作愉快,并无问题”。
直至2017年潘毅华以个人原因辞去证代工作,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时隔三年后,2020年4月,潘毅华又再次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他自从17年辞职后,我和他并未有联系。在他去年回公司后,我自然表示欢迎,可不料如今事情会演变到这地步。”王军还表示。
2021年3月和7月,惠伦晶体举办的投资者调研会显示,当时本该作为会议主持人的董秘王军却未参与任何一场会议。王军对此表示,事前他对整场会议的召开均不知情,事后只能“无奈”履行发布公告的职责。
在今年6月15日针对提名潘毅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投票中,王军就举了反对票,理由为潘毅华作为公司高管,存在参与干预公司董事会运作的情形,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同时,上一届的独立董事姚作为和高新会在票选潘毅华担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过程中均弃权投票,其理由是个别董事候选人履职能力不足,不利于董事会有效运作,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再到今年8月25日,聘任潘毅华担任新董秘的议案中,王军以“个人品德有待提高”“职业素质不足,风险意识薄弱”作为两大反对理由,第三个反对理由便是开头那幕“未及时将资料送审深交所,审核未通过”的事实依据。
董事会内斗已久
公司经营决策存风险
“未来公司的经营决策,我依旧会基于事实保持独立意见,更不会掺杂个人情感在里面。我希望能够客观地发声,让公司变得更好。”王军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王军于2003年7月至2011年10月,历任东莞惠伦顿堡电子有限公司(惠伦晶体前身)财务主管、财务总监兼监事等职务。2011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惠伦晶体董事会秘书,2016年4月至今任惠伦晶体董事。
王军还提到,“公司做电气元器件的研发十分不容易,公司的发展前景也很好。这不仅有我的心血,更是董事长前后奋斗了三十年的成绩,不希望这些个人矛盾和聘任新董秘的决定影响公司发展。”
王军在采访中表示,如今并无任何辞职意愿,未来公司经营决策中也会拥护董事长的决定。虽然如今与董事会的意见大多相左,但其未来在行为决策上会合规合法,不会存在因个人因素出现公私不分的行为。
如今关于潘毅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他会永远坚持个人原则和底线,表示反对。在记者问及王军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存在不合时,王军并未回答。
事实上,董事会内部不和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但惠伦晶体这一问题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
今年4月,惠伦晶体就因“工作疏忽”出现过财报“公司市值30多亿元、董事长年薪27亿元”的情况。彼时惠伦晶体总市值才30多亿元,2020年度公司营收约3.88亿元,归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2020万元。
随后,惠伦晶体以“工作人员疏忽,部分披露事项存在差错”对年报中多个数据、单位等进行更正,董事长薪酬变更为27.8万元,18位高管薪酬合计322.26万元。
同时,在4月30日《关于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中,前董事高新会就曾对被剥离议事权利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惠伦晶体出现的闹剧并非是不同股东意志在董事会内部形成的角力,只是个别董事之间的个人恩怨。而从其具体事件来看,个别董事没有摆正或认清董事的职责,和与独立董事之间差别。”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纵观整个事件,王军在交接印章的过程中也同样存在将个人恩怨和利益置于公司之上,也是错误行为。
如今,面对董事会内部王军和潘毅华的个人矛盾,刚刚换完届的董事会,究竟能否合法合规地进行高层决策,持续引领公司更好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证券日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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