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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来电:宏达新材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或涉“专网通信大骗局”

时间:2021-08-14 08:24:01 |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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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晚,位于上海的上市公司宏达新材公告,公司收到自称广西桂林警方的来电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杨鑫已被当地公安局立案调查。经公司向杨鑫配偶、亲友等多方核实,杨鑫目前处于失联状态。

就在一天前,宏达新材公告称,杨鑫作为实控人的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冻结、轮候冻结。

市场普遍认为,此事或与震惊市场的“隋田力”案有关。近期,上海电气(维权)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纷纷披露涉及“隋田力”案导致的风险提示,累计金额约250亿元。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公司有3.62万户股东,户均持股4.7万元。

实控人、董事长失联

8月13日晚,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鑫疑似失联。

根据公告,公司于8月12日晚19时接到自称广西省桂林市公安局电话,通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鑫先生目前已被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具体案件情况不便透露,相关立案文书已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来源:公司公告

公司称,2021年8月13日,经杨鑫先生配偶致电核实,对方回复称相关立案文书已通过挂号信形式于7月19日左右发往杨鑫先生身份证记载的山东省某地址,后经杨鑫先生配偶确认,该地址未收到任何相关文书。

截至目前,公司、杨鑫先生配偶及其他公司可取得联系的杨鑫先生亲友均尚未收到相关司法文书。公司自2021年8月12日下午起至本公告披露前,通过各种渠道多次联系杨鑫先生,但均未取得有效联系,公司暂无其他有效途径确认相关情况是否属实。

公司公告称,若后续公司核实上述情况属实,在杨鑫先生失联或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也将采取相应履职衔接安排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但不排除可能对公司部分业务安排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产生短暂风险。

所持股份已被全部冻结

就在8月12日晚,宏达新材发布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冻结、轮候冻结。

来源:公司公告

根据天眼查数据和公司公告,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为公司持股20.27%的控股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正是杨鑫。

来源:天眼查数据

至于上海鸿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原因,公司公告称,上海鸿孜所持有的8766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首次冻结系其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之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所致。

经与上海鸿孜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的上述数据外,其未收到与本次披露的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尚在与各相关方核实当中,目前尚不明确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做出五点提示:

1、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2、上海鸿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海鸿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影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但鉴于上海鸿孜所持股份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较高,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上海鸿孜丧失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本次上海鸿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之事项存在可能影响上海鸿孜与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股权转让进程的风险。

5、近期公司注意到多家上市公司专网通讯业务疑似出现重大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就相关情况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

深陷“隋田力”案

对于宏达新材此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鑫疑似失联一事,市场普遍认为,或与公司近期震惊A股的“隋田力”案有关。

宏达新材6月1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翥”),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经营的专网通信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以及部分应收账款逾期及回收不确定的风险。

根据公告,上海鸿翥系公司于2019年初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专网无线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上海观峰系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设备所需印制电路板加工业务。

公司子公司经营专网通信业务系针对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模式。但由于该等通讯设备的销售主要面向特需行业,一般公司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客户会对部分原材料提出技术及参数上的要求,根据客户的特定要求比对并选择符合标准的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签署对应的采购需求合同。

一般公司针对通讯设备的采购,付款方式主要为一次性预付70%-100%通讯设备款,采购合同一般约定供应商存在约6个月的采购或生产的准备期,期满后公司收货,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组织加工、装配及检测,对已检测合格的产品办理入库手续。上海鸿翥、上海观峰销售专网通信产品主要采取的销售模式是由客户预先支付10%的预付款,其余款项在订单完成和交付后按约定分期支付。

2020至2021年期间,上海鸿翥、上海观峰与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宏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签订了系列销售协议,分别约定公司向前述客户销售专网通信产品。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在收到客户预付款后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货,并根据客户指令交货。客户已就前述部分合同向公司支付预付款,同时公司亦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产品备货。近期,经多次催告,部分客户仍迟迟未按协议要求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提货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子公司就上述合同对应的存货约25124万元(扣除已收到的预收款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10%。前述客户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严重影响了子公司的资金安全与专网通信业务的经营与安排,存在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的可能。截至公告日,公司关于专网通信产品应收账款合计约121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6%。

宏达新材并非第一个因专网通信业务爆雷的上市公司。一段时间以来,上海电气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应收账款逾期、数亿元到数十亿元不等的存货无法变现,面临着巨额亏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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