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知情人严守红线,告知在家带娃的母亲不要买股票。结果,母亲在与同事打电话时将这一信息泄露,后者控制2个账户买入股票221万元,获利11万元。
最终,当事人的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处55万元罚款,透露信息的内幕知情人的母亲被罚50万元!
这个奇特的内幕交易案件,发生在浙江国资控股的菲达环保身上。
事涉重大资产重组
回溯这一事件,2020年初,杭钢集团开始考虑启动环保产业整合项目,将其下属环保产业资产注入菲达环保。2020年6月2日,环保产业整合项目组召开例会,讨论重组工作细节,推进重组工作进度。时任杭钢集团战略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毛某雯参会,并知悉了菲达环保重组环保板块事项。7月7日上午,杭钢集团“凤凰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环保产业整合项目相关情况的报告,讨论重组的具体方案、资产范围、交易方式和时间进度等,毛某雯参会。
2020年7月18日,菲达环保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据查,7月17日,菲达环保股价涨停。
国资产业领域的整合本是一桩大喜事,但这一重组事项在2020年12月戛然而止,当时的理由是:为确保同一控制下关联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清晰独立,优化未来的公司治理结构。
叮嘱“别买股票”致泄密
如今看来,这次重组告吹很可能与这桩内幕交易有关。
2020年6月,毛某雯母亲袁菊芳在毛某雯家照看孩子。毛某雯告诉袁菊芳公司在和菲达环保谈合作,自己已被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让袁菊芳不要买“菲达环保”和“杭钢股份”股票。7月16日20时28分至21时26分期间,毛某雯与袁菊芳3次微信语音通话,通话中提到杭钢集团已召开关于菲达环保重组的董事会了,再次向袁菊芳强调不要买入“菲达环保”和“杭钢股份”股票。
朱荣明系袁菊芳原供销社同事,两人平时经常一起讨论股票情况。2019年袁菊芳照顾女儿二胎比较忙,就把股票账户和密码告诉朱荣明,委托其操作买卖股票。
2020年6月4日中午11时10分,袁菊芳曾与朱荣明通话10分7秒。7月16日晚19时53分,朱荣明电话联系袁菊芳,通话时长21分29秒,袁菊芳告诉朱荣明她女儿开过会了,不能用“袁菊芳”账户买“菲达环保”“杭钢股份”股票,因为她女儿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经通知家属不能买这两只股票了。
作为20余年的老股民,朱荣明敏锐“嗅”到了机会。在敏感期内,他控制并操作“朱荣明”“张某珍”账户,合计买入菲达环保35.97万股,买入金额211.46万元,获利10.98万元。
“自我保护”仍被罚50万
该案耐人寻味之处是,内幕知情人的母亲袁菊芳告知同事不要买股票,结果反而刺激了对方买入。也许,不说就不会买。
袁菊芳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及听证过程中提到,自己不知道杭钢股份要和菲达环保重组,告知实际操作“袁菊芳”账户的朱荣明不要用该账户买“菲达环保”“杭钢股份”股票是出于自我保护,没有泄露内幕消息的故意,且袁菊芳没有因此获利。
朱荣明及其代理人也提出4点申辩理由,他认为袁菊芳对其所说女儿是内幕知情人、不能用其账户购买涉案股票,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另外,自己在2021年1月5日的询问笔录上签字是迫于配合调查的压力,询问笔录中“重组”这个专业词汇不符合朱荣明小学一年级的文化水平。
浙江省证监局对两人的申辩意见未予采纳,其中指出,袁菊芳在朱荣明询问“杭钢不是准备重组菲达环保吗,有什么内幕信息没有”时说“我女儿已经开过会了,已经通知家属不能买杭钢和菲达股票了,买了的话我女儿要出问题的”“女儿是内幕知情人”,上述信息足以对朱荣明相关证券交易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朱荣明询问笔录“重组”的申辩,证监局也回复称:朱荣明作为20余年的老股民,说出“重组”一词符合常理。
浙江证监局认为,虽然袁菊芳没有泄露内幕信息的直接故意,但除了让朱荣明不要用“袁菊芳”账户买入“杭钢股份”和“菲达环保”外,还透露了其女儿开过会且被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且在朱荣明表示“你的账户不能买,但是我的账户可以买啊”时没有阻止,放任了其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证监局在量罚时已经充分考虑袁菊芳的主观状态。另外,是否获利不影响对其违法行为的认定。
古人说,听其言还要观其行。此言不虚。
最终,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没收朱荣明违法所得109826.43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二、对袁菊芳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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