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晓璐
自设立以来,科创板就肩负两大使命,除了支持科技创新,还要为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作为“试验田”,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带动了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变革,建立了涵盖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交易组织、持续监管等业务条线的全链条规则体系,设立了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构建了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创新了交易机制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开市两年间,科创板各项制度经受了检验。去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也借鉴了科创板的部分成功经验。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下一步,科创板注册制可以从完善发行定价机制、进一步明确“硬科技”指标、增加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考核、引入做市商制度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五方面发力,继续深化改革。
“从实践来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取得成功,在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严格的退市制度以及市场化发行定价等方面积累了有效经验。”兴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王德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公司严把出入口,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并遏制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攫取私人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引入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化询价,有利于发现公司的真正价值,减少投机炒作行为。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上市标准方面,科创板更具包容性,充分考虑了部分优秀科创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周期较长的现实需求,能够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资本市场支持,有效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的质量和效率;发行上市审核方面,科创板建立了咨询沟通制度,提高了科创板审核制的公开透明度,也有利于提升审核质效;再融资方面,科创板简易程序定增项目已落地,极大提高了企业再融资的效率。
从上市标准类型来看,目前科创板311家上市公司中,特殊类型的IPO企业包括19家未盈利企业、2家特殊股权架构企业、3家红筹企业。
虽然“试验田”成果丰硕,但改革只有进行时,注册制改革亦是如此。
王德伦认为,首先,科创板应加大对机构投资者报价独立性的审查力度;其次,适当增加科创板上市公司科研能力的硬性指标,对有效专利、有效研发赋予更大权重;三是增加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考核,如设置“白名单”制度,对辅导公司上市过程中存在不合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减缓所辅导公司上市速度,或加大对所辅导公司审查力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信息核实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汪惠青认为,下一步,首先应研究引入做市商制度,通过良性竞争提高交易效率,减缓市场价格波动,提高市场流动性;第二,从制度建设出发,加大对扰乱市场行为的惩罚,不断培育实力雄厚的机构投资者,推动长期资金进入股市。同时,不断完善减持制度,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适合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投资者结构;第三,完善发行定价相关制度规则,通过优化报价流程,更好地平衡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利益,更好发挥市场化发行机制作用;此外,还可加大对报价机构的监管,规范报价行为。
今年3月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表示,要实现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投融资的动态积极平衡。只有一二级市场都保持了有序稳定,才能逐步形成一个良好的新股发行生态。
汪惠青同时认为,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让一、二级市场交易顺畅,一方面保障一级市场的合理发行,另一方面减少二级市场的投机炒作,以实现投融资动态积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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