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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投资人凑不够钱多次严重违约 *ST银亿管理人:投资款已花,要不“再等等”?

时间:2021-07-20 10:23:35 |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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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沈溦

拖沓已久的*ST银亿(000981.SZ)破产重整一事终于有新进展了。

据最新的重整进展公告,7月15日,*ST银亿收到债权人委员会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决议”。

决议显示,尽管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至今尚有17亿投资款未能付清,但债权人委员会依然“拟同意将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协议》项下履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该事项还需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投资人严重拖欠

根据公告,在梓禾瑾芯成为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后,每次投资款的支付都存在违约或严重违约。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梓禾瑾芯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32 亿元投资款,且至少确保支付15亿元才能申请后续投资款最迟延期至 2021年3月31日支付。

但梓禾瑾芯至 2020年12月31日仅支付6.66亿元,构成严重违约。

2021年2月1日梓禾瑾芯申请剩余17亿元投资款延期至 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但自2月1日至今的5个多月时间里,梓禾瑾芯未支付过任何款项,再次构成严重违约,严重影响了银亿股份重整进度。

截至公告日,梓禾瑾芯仅累计支付人民币15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剩余投资款、利息及违约金仍未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

对此,*ST银亿公告中表示,鉴于重整投资人2021年2月1日申请剩余17 亿元投资款延期至 2021年3 月1日前支付被许可后至今未支付任何款项,若债权人会议同意上述延期付款事项,公司仍面临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情形。

针对重整计划的一再拖延,是否会对上市公司造成经营和管理上的影响,以及为何会对投资人的违约行为一再容忍等问题,界面新闻记者7月19日致电*ST银亿董秘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上述事宜所有能透露的已在公告中发布,以公告信息为准。

重整计划延迟需补充协议

不过,一名宁波当日的金融行业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从已有的进展看,梓禾瑾芯作为投资人的实力很不乐观,但对于*ST银亿重整管理人来说,重整计划已进行到一半,投资款部分已支付,此时终止将会对整体重整计划造成何种影响无法估计。“保证债权人利益的角度看,后续应该会签署协议对投资人的义务和违约责任进行进一步的约束。”

事实上,在公告中也指出,管理人应当不晚于2021年8月31日前与投资人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补充协议》,投资人提交的《关于条款细节的报告》内容应纳入《补充协议》具体违约责任约定中。

若至2021年9月30日投资人仍未全额支付32亿元人民币重整投资款,其与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待签)立即自动终止,并须立即按照上述协议约定足额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上述事项经过债委会会议表决,最终四票“赞成”;壹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通过,并拟同意将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协议》项下履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据悉,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有财产担保债权的首期还款并支付了首期利息,合计金额为 6016.61万元。另外,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债权人共 131 家,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现金清偿的共 127 家,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人民币 1.22亿元。

上市公司危机加深

值得一提的是,当日债委会还以三票“赞成”,贰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提请上市公司改选董事会的议案。

按照公告,债委会关注到公司现任董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11月届满,且目前个别现任董事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债委会提请银亿股份有权提案股东、董事立即依照法定程序对银亿股份不符合任职资格的现任董事进行改选。

近日的半年报预告显示,*ST银亿业绩似乎有着进一步下滑的风险,今年上半年公司预亏3亿元–3.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盈利2264.84 万元,下降1424.60%-1733.67%

公司表示,本报告期预计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宁波朗境府项目交付结转收入产生的经营利润较大所致。本报告期,受欧美、印度等境外疫情严重等因素影响,公司旗下汽车零配件境外业务经营仍受到较大制约,导致汽车零配件板块经营业绩产生亏损;同时,公司旗下房地产业务受项目交付收入较少、财务费用以及自持物业折旧等计提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亦产生亏损。

此前,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由于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月19日,*ST银亿股价报收2.07元,上涨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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