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晚间,中超控股(002471,SZ)回复了深交所关注函。该关注函聚焦于中超控股拟收购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10%股权一事,此次收购后,中超控股将持有长峰电缆100%股权。
事实上,长峰电缆的净利润连续三年下降。2018年~2020年,长峰电缆分别实现净利润3083.97万元、2702.68万元和1059.54万元。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超控股拟再花3780万元现金收购长峰电缆10%的股权,目的是什么?
第一次收购时,长峰电缆原股东债务负担沉重
2015年对于长峰电缆的股东们来说可谓是峰回路转的一年,当时,长峰电缆原股东陆泉林、其妻周春妹以及儿子陆亚军(以下简称陆氏家族)正在为债务的事情焦头烂额,陆氏家族及其关联方占用了长峰电缆大量的资金,此外还有不少的外债。
“公司收购长峰电缆股权时支付给陆氏家族的股权转让款,基本上全部用于偿还当时长峰电缆原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长峰电缆的资金以及其他外欠债务。”上市公司提到。
除了资金占用等问题,长峰电缆本身的经营也出现了明显的滞涩情况。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而当时货币政策收紧,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严重制约了长峰电缆的发展,2013年长峰电缆的财务费用高达5000多万元,201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费用也已高达3100多万元,庞大的利息支出导致长峰电缆经营业绩承压。
随着还债日期的日益逼近,长峰电缆经营困难且债务金额庞大,陆氏家族不得不把目光放在了自己持有的长峰电缆的股权之上。幸运的是,此时中超控股愿意接手,为陆氏家族雪中送炭。
2015年2月,中超控股发布了拟收购长峰电缆的资产评估报告。同年11月,长峰电缆的控股股东陆泉林及股东周春妹同意将其持有的合计65%的股份转让给中超控股。转让前,中超控股还和陆泉林及周春妹签订了《购买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65%股权之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中增加了限制条件,即转让方同意,受让方有权直接将股权转让款扣留并支付至长峰电缆的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转让方占用的资金(等额),不足部分,受让方有权在后续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扣留相应款项。
此外,长峰电缆原股东也做出业绩承诺,2015年至2019年长峰电缆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2500万元、3200万元、3600万元以及4100万元。
小股东被催债 中超控股再出手解围?
2019年3月,中超控股再次发布收购长峰电缆股权的公告,拟以现金9000万元,再次收购陆氏家族持有的25%股权,本次收购后,中超控股将持有长峰电缆90%的股份,陆亚军持有10%的股份,陆泉林及周春妹的股份已全部转让给上市公司。
而陆氏家族累计收到了股权转让款1.97亿元,除了偿还其占用长峰电缆资金外,还用于偿还其外欠债务,股权转让后陆氏家族并未有可用资金。
再看业绩承诺完成情况。长峰电缆仅在2016年及2017年堪堪达到了承诺标准,其余三年均未达预期,因此,长峰电缆原股东还需完成2153万元的业绩补偿。
两次出售股权之后,陆氏家族手中不仅没有盈余资金,还背上了两千多万元的债务。为了拿出业绩补偿款,陆亚军不得不向朋友、亲戚以及相关机构拆借资金。但部分资金的成本较高,而今年春节后受市场环境影响,陆亚军已多次被催收资金,“已造成陆亚军个人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陆亚军多次主动与中超控股及相关方沟通,意图再将其仅存的长峰电缆10%的股权出售,来解决其民间拆借资金的压力。
中超控股也于6月19日再次发布股权收购公告,拟以现金3780万元收购长峰电缆10%的股权。但此举也引起深交所的关注。
中超控股在回复函中也表示,2015年~2019年长峰电缆处于业绩承诺期,上市公司除了在重大决策和财务方面对其管控外,其他方面由长峰电缆承诺股东主要负责。基于其2020年经营成果很不理想,中超控股于2020年底对长峰电缆的经营班子进行了部分调整,并向长峰电缆派驻了4位高管。
而本次收购长峰电缆10%股权后,长峰电缆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长峰电缆加大管理、营销等方面的投入和支持就可完全避免陆亚军对长峰电缆可能产生的利益输送、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等情形,更有利于公司对长峰电缆的管理。
中超控股称,收购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公司组织架构,实现业务板块整合统一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公司收购长峰电缆少数股权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