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敏
6月27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对2020年10月1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对应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告显示,格力电器第二期回购股份共计约1.01亿股,在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约60亿股变更为59亿股。格力电器表示,此次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格力电器自2020年4月份以来启动了三期股份回购,其中第一期股份回购及第二期股份回购已经实施完毕。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耗资约60亿元。今年5月3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格力电器于今年6月21日披露《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将第一期回购股份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显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30亿元。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7.68元/股,等于公司依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所回购股份均价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其中,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10%,且当年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2元或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2022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20%,且当年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2元或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6月27日下午,格力电器对外发布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和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邓晓博在6月26日下午接待了共计226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在此次投资者交流会上,格力电器首度公开对外回应上述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方案不止为员工创造福利,更主要的是希望激励员工跟随企业发展。尽管方案设定的锁定期是两年,但实际原则上是持有至退休。公司希望员工持股计划带来的是激励,让员工更加有信心,有精气神,和企业一起发展,而不是只追求短期利益。格力不是靠资本运作的企业,而是坚持自主创新,努力践行对科技创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格力电器对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