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沈溦
6月22日,上市四个月,股价一路狂飙300%的乳饮料生产商李子园(605337.SH)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6月19日,李子园披露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将原计划投入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的6244.57万元变更用途,投入到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中。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53亿元。
对此,李子园方面给出的理由是,新项目的实施地点可以创造良好的研发环境,更好的吸引人才,有利于与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和长春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更加紧密的研发合作关系;有利于提供更加合适研发场地,培养出更多专业水平高、贴近终端消费市场的复合型人才。
上交所问询函则对上述解释并不认可,表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新增投建综合办公用房,新增自有资金投入 9032.68万元,但未充分披露将办公用房纳入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资料显示,李子园于今年2月正式登陆A股,“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为首发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购置实验室UHT杀菌设备、中试UHT杀菌设备、氨基酸分析仪、全自动乳成分分析仪等研发、检测设备,项目投资总额6244.57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问询函要求李子园公开本次变更前后原募投项目部分的具体项目内容和投入预算情况,包括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和工程费用,设备(软件)名称、型号和预算,具体项目实施名称和费用预算等,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技术创新中心的相关建设内容、设备采购和研发项目是否发生变更。
同时,要求李子园披露综合办公用房的具体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综合办公用房的情形;技术创新中心配套用房与综合办公用房的具体关系,说明二者是否为独立建筑以及是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结合原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均不变,以及新增建设综合办公用房的同时新增自有资金投入的情况,说明将新增建设综合办公用房纳入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问询函提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公司应当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本次变更后,技术创新中心和综合办公用房的投资计划,以及保障技术创新中心的正常建设及投入使用的具体措施。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李子园总部位于浙江金华,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甜牛奶乳饮料系列等含乳饮料和其他饮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复合蛋白饮料、乳味风味饮料等,其中甜牛奶含乳饮料系列产品是其畅销二十余年的经典产品,2021年2月,李子园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正式登陆A股市场。
上市以后的首份财报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营收约为10.88亿元,同比增长1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5亿元,相较于上年同期的1.82亿元,增幅为18.12%,营收与净利均保持增长趋势。
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3.31亿元,同比增长127.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44.34万元,同比增长306.77%。
值得一提的是,李子园上市之初,其股价一度震荡,甚至一度跌破发行价,直至4月上旬开始连续走高。4月15日到6月18日,李子园43个交易日涨幅118%,区间最大涨幅126%。上市以来,该股股价累计涨幅达345.99%。
6月22日,李子园报收63.40元,下跌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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