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45证券简称:华民股份公告编号:(2021)026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总工程师罗德福先生的辞职报告,罗德福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罗德福先生仍担任子公司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罗德福先生将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到红宇智能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
罗德福先生原定任期截止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德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罗德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罗德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罗德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公司及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朱明楚提名的张晓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晓先生简历如下:
张晓,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本科。历任华夏证券湖南管理总部证券分析师、东方证券湖南管理总部投资部经理、长沙先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经理、长沙先导恒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沙先导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选董事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张晓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无异议,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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