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消息,证监会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内容要点:
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的要求 落实好新证券法行政处罚法
6月18日消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的要求,落实好新证券法行政处罚法和规定的相关内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把严的执法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证监会: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发布 将于7月19日开始实施
6月18日消息,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表示,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发布,将于7月19日开始实施。
证监会:从严打击审计的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提高证券审计市场的透明度
6月18日消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从严打击审计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提高证券审计市场的透明度,净化市场生态。
证监会回应药明康德股东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董监高要依法减持
6月18日消息,关于药明康德(维权)股东违规减持事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强调,上市公司董监高未来要依法减持。
证监会:完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业务的规则
6月18日消息,近日ST中安(维权)公告了涉嫌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二审判决结果,该案也成为首例中介机构按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效的判决案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6月18日表示,证监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予以尊重,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实践情况,完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证券业务活动的具体规则和制度,细化相关工作流程、标准,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机制,为法院准确判断各方责任提供助力。证监会将配合相关部门修改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推动司法制度建设。
证监会:执业质量差、管理混乱的审计机构正逐步出清
6月18日消息,瑞华所因康得新、华泽钴镍等审计失败案件,被证监会实施处罚或者立案稽查,面临“无客户可审”、部分地方分所注销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近年来,证券审计市场逐步形成了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良好生态。市场主体选择审计机构更加科学理性,执业质量差、管理混乱的审计机构逐步从审计市场出清。
证监会:强化财务顾问业务的日常监管
证监会公示了首批两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备案信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6月18日表示,经审阅,两家公司的备案材料符合规定,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证监会同意其备案。高莉表示,该备案是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事后备案,不构成监管部门对相关机构执业水平的认可。财务顾问业务执业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证监会及相关交易场所的要求。证监会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强化财务顾问业务的日常监管,在做好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财务顾问业务备案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其他类型机构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评估工作。
证监会:依法处理上海瀛翊涉嫌违规减持事件
对上海瀛翊涉嫌违规减持一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6月18日表示,上海瀛翊减持未披露,涉嫌违法证券法中董监高违法减持股票的规定,6月16日证监会决定对上海瀛翊违规减持一事立案调查。高莉表示,后续也将对此事依法处理,上市公司股东和董监高要遵守上市公司股份持有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承诺。
证监会:信息披露违法造成恶劣影响将列入终身禁入、
6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下称《规定》),自2021年7月19日开始实行。
《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场禁入类型。将证券市场的禁入措施分为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身份类禁入”),以及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两类。执行单位可以结合实际选择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相匹配的禁入类型。
二是进一步明确交易类禁入的适用规则。《规定》明确交易类禁入是指禁止直接或间接在交易证券的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全部证券(含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禁止交易的持续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规定》还对七类情形进行了除外规定,避免不同政策叠加碰头或者引发执法的次生风险。
三是进一步明确市场禁入的对象及适用情形。《规定》完善了禁入对象的涵盖范围,在适用情形方面,将信息披露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列入终身禁入情形,明确交易类禁入适用严重扰乱交易秩序或者交易公平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