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股票网 - 股票资讯综合门户

您的位置:首页 >股指 >

7亿市值摘牌又被提起公诉 “百亿造假”康得新背后13万股民何去何从?

时间:2021-06-01 17:22:30 |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5月31日,曾经的“新材料白马股”康得新结束退市管理期,被深交所摘牌。值得注意的是,康得新是退市改革启动以来,因重大违法启动强制退市程序的首个案例。摘牌时,公司的退市价格仅为0.2元,市值仅余7.1亿,而在2017年时,其市值一度高达千亿。从风光无限的“千亿白马股”到摘牌离场,背后是其高达百亿规模的财务造假案。(康得退维权入口)

至2019年康得新事件爆发以来,已过去了2年时间,期间,ST康得历经立案调查、两度举行听证会、更换管理层,最终被证监会顶格处罚。如今,这只已在资本市场上走过10年的老牌上市公司,也将落下帷幕。

公司及实控人被提起公诉

祸不单行,除了被摘牌以外,同样也是在昨天,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康得新及公司实控人钟玉提起公诉。

“苏州检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2021年5月31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骗购外汇罪,钟玉、徐曙、王瑜等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骗购外汇罪等,依法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意味着什么?《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指出,即对检察机关来说,康得新公司已经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骗购外汇罪,钟玉、徐曙、王瑜等人已经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骗购外汇罪等,但《刑事诉讼法》同时又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康得新公司和上述被告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或构成什么犯罪,最终要由法院作出裁判。

背后13万股民怎么办?

康得新于2020年9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截至今年2月底,康得新的股东数仍有13.31万人。

那么,康得新退市之后,对股民索赔会带来什么影响?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表示,康得新确定退市,即使股民索赔胜诉后,获赔的概率就不高。投资者可以将康得新,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团队,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列入索赔对象。

同时,张志旺律师也表示,目前看康得新本身赔付困难,但在证券索赔维权来说,被行政处罚的人员包括高管和中介机构均可以被列为被告,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所列举的“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件”中,康得新案和康美药业案都赫然在列,被证监会反复点名批评,并给予顶格处罚。4月,康美药业已经被确认采用特别代表人诉讼,那么,作为财务造假案“两康事件”另一位主角的康得新,是否会步其后尘?

张志旺律师指出,向康得新发起的维权索赔案件,基于影响大涉及面广,很可能会采取代表人诉讼甚至与康美药业案一样采取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现在处于观望阶段。

所谓代表人诉讼,分为“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前者是10名以上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后者是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前者以“明示加入”为特征,即投资者需要提起诉讼才能加入,后者则遵循“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11日, 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上海飞乐音响(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案为A股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首案,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

曾经发生了什么?

因虚增利润119亿元,康得新成为A股史上规模最大财务造假案件的主角。

回顾过往,康得新一度风光无限,曾被誉为“中国的3M”和“千亿白马股”。在2017年时,康得新股价触及顶峰达26.71元/股,总市值接近千亿元。到了2019年,康得新事件开始爆发,公司两笔合计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违约,然而,当时公司北京银行西单支行银行账户上显示仍有122亿元,此举引起市场质疑,证监会决定对康得新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9月,在历经多次举行听证会和被两度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康得新处罚终落地。四年来,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合计约115亿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

2021年3月,证监会以答问形式回应了市场关注的5大康得新退市热点问题。其中对于备受关注的康得新银行账户122亿元存款“不翼而飞”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称,经调查认定,康得新涉案银行账户主要是为了配合财务造假,便于完成虚假销售收入回款,2018年末该账户显示的122亿元“余额”,是累计归集金额,并不是真实的银行存款余额。

(本文观点提供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

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志旺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宁波优秀律师。)

牛市来了?如何快速上车,金牌投顾服务免费送>>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