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消息,深交所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深交所在现有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基础上,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至8亿(含)之间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湖北省经济加快恢复发展,本所拟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此期间,继续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附: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深证上〔2021〕533号
各上市公司: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本所在现有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基础上,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至8亿(含)之间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上市年费。
本次下调后的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为:
总股本
上市初费
上市年费
主板
创业板
主板
创业板
2亿以下(含)
暂免
暂免
暂免
暂免
2亿-4亿(含)
暂免
暂免
暂免
暂免
4亿-6亿(含)
暂免
暂免
暂免
暂免
6亿-8亿(含)
暂免
暂免
暂免
暂免
8亿以上
175,000
87,500
75,000
37,500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湖北省经济加快恢复发展,本所拟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此期间,继续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