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苗诗雨 本报记者 李未来 北京报道
近期,官方平台通报多则有关钢铁企业环境违法的相关信息,涉及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钢铁”)、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柱钢铁”)等多家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指出,下一步将加大对钢铁行业在内的重点行业帮扶力度,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部分钢企顶风作案
据曹立平透露,“十三五”期间我国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罚款金额达到536.1亿元,数值相较于“十二五”期间分别增长1.4倍和3.1倍。其中,全国适用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达到14.7万件。
但仍有部分钢铁企业在高监管力度之下顶风作案。
信用中国(河北)网站近日发布一则消息称,鑫达钢铁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开出了8万元的罚款。按照披露内容,鑫达钢铁主要存在问题为“二炼钢厂闷渣车间闷渣及新区竖炉造粒车间造粒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含尘蒸汽无组织排放。”
4月12日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也曾因排放问题被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5万元。其违法事实为“废钢场地地面未硬化,露天堆放大量面包铁、铁压块、废钢,存在铲车露天装运和汽车露天卸货行为,现场无喷淋、雾炮等抑尘设施控制扬尘的排放。”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唐山金马钢铁集团因存在生产数据与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不符的情况,相关部门在介入调查后发现其涉嫌在线数据造假,随后集团涉事的12人均被刑事拘留。
《华夏时报》记者通过查阅近期官方披露的信息发现,在环境违法问题上被点名的还包括行业内重点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其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厚板材”)则处在生态环境问题的风口浪尖,多次触碰生态环境红线。据《华夏时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今,唐山中厚板材共计收到罚单超10张,罚款总金额超过600万元。违法行为涉及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未落实管控等多项内容。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还曾在4月1日对唐山中厚板公司做出含“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在内的行政处罚。据悉,唐山中厚板材是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公司,于2006年8月投产,目前已具有500万吨商品材坯的生产能力。
除唐山中厚板材以外,柳钢股份控股子公司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钢铁”)也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据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内容显示,广西钢铁在接受检查时被发现露天堆存煤炭、铁矿、白云石粉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且未对上述物料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
执法力度将持续加大
“执法力度是导致钢铁企业出现上述行为的主要原因。”对于钢铁行业近期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业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指出,我国以往的执法呈现区间性的特点,不少企业便根据惯性思维对各项规定进行落实。但在2021年“碳中和”的大背景之下,若企业仍试图用惯性思维来应对日渐严格的执法力度,则是行不通的。
面对钢铁企业近期频繁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国权威部门及业内人士均指出,未来会进一步加大对钢铁行业的监管力度。
“执法的目的就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问题在现阶段是客观存在的。”谈及钢铁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曹立平表示,我国当前的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方法尚且不够优化,执法能力和任务要求也还不够匹配,发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但在下一步,国家层面要组织四项专项执法活动,包括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专项、监测数据造假专项、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自然保护地专项等。
曹立平就监管方向进一步指出,未来会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提高违法问题的发现能力,进而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独立经济学家、中企资本联盟主席杜猛同样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范围之内,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现行的处罚力度也不足以震慑钢铁板块的上市公司。从综合评估层面来看,现行法律对违法上市企业的处罚力度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随着处罚力度的增强,钢铁公司守着红线的意识会不断提高,相信钢铁行业的纠错机制会越来越强。
责任编辑:李未来 主编:张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