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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控*ST金钰遭立案调查 暂停上市、退市不会停止监管追责

时间:2020-12-31 17:46:11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2月29日,*ST富控(600634,SH)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上市公司因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自12月9日起,*ST富控股票已暂停上市。这意味着,暂停上市后,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仍在持续。

无独有偶,面临“面值退市”的*ST金钰(600086,SH)也于12月18日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2月22日,*ST金钰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即*ST金钰触发“面值退市”已成定局。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ST金钰)违规事项不会因为退市而停止追责,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退市之后仍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罚。”

*ST富控:欲秀财技规避退市

据接近证监会的人士透露,此次*ST富控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与此前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披露的内容有关。

11月13日,*ST富控披露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市公司所涉预计负债、应付利息冲回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因而责令*ST富控及时修正并披露2019年年报。

截至2018年末,*ST富控净资产-35.39亿元,而根据2019年年报,截至2019年末,上市公司净资产转为7.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披露投资收益发生额为30.44亿元。*ST富控称确认投资收益的主要原因为已与部分债权人进行和解,故将所涉预计负债、应付利息及罚息冲回。

2019年度,公司根据与某有限合伙企业签订的债务兜底协议,冲回预计负债18.86亿元,冲回应付利息11.06亿元,确认投资收益29.92亿元。其中,冲回对关联方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12.85亿元,冲回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确认的预计负债6.01亿元,冲回表内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及罚息11.06亿元。

对于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并表示会计师访谈了上述全部债权人后获悉,公司与部分债权人沟通了债转基金份额方案,但最终并未与债权人达成确定的和解方案。会计师对该有限合伙企业承担兜底义务的实际能力及该协议的商业合理性存在重大疑虑。

2020年11月24日晚间,*ST富控发布了改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末净资产更改为-23.09亿元。由于触及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的暂停上市情形,*ST富控自11月25日起停牌。

2020年前三季度,*ST富控净利润-16.09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净资产为-33.38亿元。这意味着,2020年上市公司净资产很难转正。而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上市公司将被终止上市。

在*ST富控面临严重退市风险的背景下,证监会仍对其发起立案调查。这在很大程度表明,上市公司若违法违规,不会因为暂停上市、退市就不了了之。证监会此举,也体现出追责到底的监管理念。

在披露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同时,12月29日晚间,*ST富控也披露了两份辞职公告,公司董事长沈立扬提请辞去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此外,董事唐旺承、易生振、独立董事孙昶林、范富尧、监事陆卫国、袁爱斌以及职工监事刘电也相继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对此,上述消息人士对记者表示:“由于董事、监事等低于法定人数,在增补前上述人士仍需履行职责。另外,若在任期内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即使辞职后也将受到追责。”

事实上,11月18日,上交所已对*ST富控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对*ST富控和时任董事长杨影,时任董事丁传东,时任独立董事李继东、张宁,时任监事屠琳峰、马方健、何鸣,时任总经理李欣,时任董事会秘书陶婷婷予以公开谴责。同时公开认定杨影、李欣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ST金钰:“面值退市”,仍将追查

*ST富控股票在暂停上市之后,仍然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而*ST金钰也在面临极大“面值退市”可能的背景下,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

12月22日晚间,*ST金钰公告称,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面值,上交所认为应当被予以终止上市。此前,12月17日,*ST金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从时间点看,自11月25日至12月17日,上市公司已经连续17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面值,即*ST金钰面临极大的退市风险。

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不仅监管机构在对*ST金钰涉嫌造假的行为进行查处,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说明投资者也在‘用脚投票’。事实上,在*ST金钰低于面值的20个交易日里,证监会、上交所和证监会地方监管局对它的监管行动一直没有停止。这充分说明暂停上市、退市不是调查的终点,若涉及违法违规,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追责。”

12月5日,*ST金钰收到的湖北监管局对其发出的《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据悉,2019年第二季度,*ST金钰向瑞丽市渊浩珠宝店、瑞丽市莱盛珠宝店、瑞丽市浩宾珠宝店采购翡翠原石,因无力支付货款而使用黄金制品抵付货款。

*ST金钰在2019年半年报、三季报中确认了黄金制品销售收入4.78亿元。然而在2019年年报中,却又考虑到相关收入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调减了当年收入4.78亿元,进而导致半年报、三季报与年报收入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

上述三家珠宝店均系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控制的相关方,上述交易应认定为关联交易,但*ST金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关于上述行为,*ST金钰于12月7日也收到上交所《关于*ST金钰资金占用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表示:“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我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月21日,*ST金钰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宁,收到证监会湖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中国蓝田拟协议收购兴龙实业100%股权,赵宁虽及时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予以了公告,但并未依法审慎履行对收购人调查核实,以及真实、无误地披露相关信息之义务。

可以看出,对于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面临严重退市风险的,证监会、交易所、地方证监局均没有停止打击和追责,违法违规公司和个人想通过退市“一走了之”是行不通的。

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对记者总结称:“对于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需要通过行政、刑事、民事等综合体系、多种工具共同发挥作用。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触及退市标准的,应退尽退。但并非一退了之,还要根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移送刑事、集体诉讼、失信惩戒等多种措施、多维打击,提升违法者的违法违规成本。尤其是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和侵害中小股东利益负有主要责任的‘关键少数’,更要重点打击,严于惩戒。”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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