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推动新三板改革相关配套规则尽快落地,近日,证监会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以下统称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本次制定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主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三个层次之间的信息披露要求呈梯度化,依次降低;二是注重层次内部规则衔接,中期报告披露要求低于年度报告,高于季度报告;三是以现有新三板监管规则为基础,借鉴上市公司制度理念,充分体现挂牌公司特点。
证监会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